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白银城区集中供热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0 17:16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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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甘肃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甘发改规范〔2018〕6号)规定,我委决定启动白银城区集中供热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听证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及举行时间

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4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公告)组织召开城市集中供热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对拟定的《白银城区集中供热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实施方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共设23名听证会参加人员,由下列人员构成:

1.消费者10名。采取自愿报名和消费者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由市消费者协会推荐4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从自愿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选取6名;

2.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1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3.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或委托有关部门推荐产生;

4.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6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或委托有关部门推荐产生;

5.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二)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3个。通过自愿报名,采取按报名先后顺序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旁听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邀请不少于1家新闻媒体参加。根据新闻媒体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

三、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白银城区常住居民;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对白银市城区集中供热行业状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4.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5.身体健康且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议,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身体健康的居民,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的条件

具有新闻采访资质,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报名方式

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及旁听人员,即日起可通过电话报名或携带身份证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

报名地址: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白银市白银区广场北路1号市政府统办2号楼319室)。

联系电话:0943-8235902    联系人:武文琴

电子信箱:byfgwjfk@126.com。

特此公告。




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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