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白银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信息来源:白银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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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规定编制了《白银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概况、依申请公开概况、政府信息管理概况、平台建设概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八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白银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决策部署,以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切入点,充分运用网络载体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一年来,白银市公安局通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及专门的申请受理点,开辟多个公共查阅点,运用“白银公安”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公安专线、“白银公安”网上咨询求助平台等公开渠道,定期发布日常治安信息,即时发布重大案(事)件处置情况,通报社区警情,为公众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接受群众监督、融洽警民关系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细化警种工作职责,开展系列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办事窗口等传统阵地和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高效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细化工作措施。通过完善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调整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相关要求,制定了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丰富载体形式。坚持以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为抓手,坚持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务信息,依法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新媒体平台公布公安办事指南,并积极与政府政务办事大厅和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力求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办事条件。
二、主动公开概况
我局全年通过“白银公安网”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各类新闻稿件3898条,全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发布微博92487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21135条,基于公安机关机构职能,对照《条例》第二十条,所列的主动公开信息,具体如下: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具有舆论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公安机关互联网监督检查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程序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建设的辅导意见》,均已在“白银公安”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我局在“白银公安”政府网站及各公安分局子栏目分别公开市公安局和各公安分局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在各公安派出所“阳光警务大厅”公开派出所职责、业务窗口地址、工作时间、联系方式、领导姓名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我局通过“白银公安”政府网站对相关规划政策进行公示公告,对机动车不确定驾驶交通违法免记分处理工作,督促全市未报废机动车所有人按期办理车辆注销登记的公告,新增区间测速路段,景泰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及时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窗口等新媒体及传统媒体广而告之。
(四)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我局通过 “白银公安”政府网站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五)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在“白银公安”政府网站先后公开2020年度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预算、“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并同步上报“中国白银”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同时,市公安局指导各公安分局做好相关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在“白银公安”政府网站设立“收费目录清单”专栏,公开我局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具体有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批准文号等。
(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我局政府集中采购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法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均由其在白银政府采购网集中发布。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由白银市应急管理局统一发布。2020年,我局积极开展“110宣传日”活动,通过全市设置宣传点、组织警营开放活动、进社区宣传座谈和新媒体推送等多种方式,普及110报警常识。在全市人流密集的大型商圈、社区广场等区域设置宣传点18余个,发放宣传资料20万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万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九)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本市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由白银市公务员局负责。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我局公务员录用工作通过全市统一录用平台进行,具体招录职位、名额、条件以及拟录用人员公示等情况,由市公务员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开。我局通过“白银公安”政府网站公式公告公开2020年公安辅警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
(十)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我局在“白银公安网”网站公开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19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等政策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概况
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情况。一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规范受理程序,形成“多点接收,规范处理、内部审批、统一反馈”的工作机制,明确申请办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期限,确保按时规范处理。二是建立法制审核机制。政务公开部门与法制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特殊、疑难申请,在答复前由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审核。三是建立便民工作机制。在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查阅点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提供咨询服务,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通畅,最大程度减少行政争议。四是建立信息化处理机制。建设了全局共享的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拓展应用功能,强化研判功能,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处理效率,实现全局共享,同时确保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平台数据同步。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概况
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工作情况。根据《条例》规定,我局自政府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白银公安网”部门网站公开。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机制,对被申请较多的政府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在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发布,并同步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五、平台建设概况
(一)“白银公安网”部门网站。按照市政府网站管理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公安政府网站互联网端的全部应用和数据迁移上云,完成公安政府网站与“阳光警务”大厅整合并轨以及政府网站域名清理工作。同时,定期对网站各栏目运维管理情况、对外公开信息及保密审查情况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准确规范。2020年,“白银公安网”部门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504余条,年浏览量886627余次,已成为公众了解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情况、查询公安办事信息的重要渠道。
(二)白银公安政务新媒体。以“白银公安网”为龙头,集微博、微信、抖音等多渠道的白银公安新媒体矩阵,充分运用图文、短视频等互联网表达方式。全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发布微博92487条,粉丝净增长23020人;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21135条,现有粉丝数63039人,阅读量754.6023万人次。其中市局发布微博36917条,粉丝总数117793人,阅读量2524.79万人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2083条,现有粉丝12093人,阅读量565775人次。 (三)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我局在出入境管理、交警支队等业务部门、各公安分局行政办事窗口和公安派出所设置了多个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宣传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取服务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提供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引,提供便民设施,公开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就近获取信息公开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工作监督。此外,我局将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作为集中查阅的重要场所,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工作还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个别部门、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相对较弱、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待提升。我局网站为政务警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功能性创新发展还不适应网民的浏览关注需要,关注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缺乏统一标准规范,各部门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和把握存在偏差,规范性和严谨性需要加强,公开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设有专人负责,但还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充实人员配备。同时加强学习培训和保密管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对存在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务信息内容的单位,采取责任倒查,追究责任等方式,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二是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加强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单位,各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保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制定标准化公开目录,严格监督问责,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规范。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新警初任和在职培训,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能力和水平,落实各部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努力解决好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工作缺乏延续性等问题。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通过“白银公安网”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http://gaj.baiyin.gov.cn/index/infoIndex.shtml)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白银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43-5938129,传真:0943-5938134)。
白银市公安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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