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0116/2020-00156 | 生成日期: | 2020-12-21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市水务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水务局 |
省河湖包抓组 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开展景泰县河湖“四乱”问题“回头看” | |
信息来源: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0-12-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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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份,由市水务局牵头,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就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包抓组排查发现的景泰县河湖“四乱”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并采取一乡(镇)一单的方式及时进行了问题清单签字认领,明确了整改要求、整改时限。12月17日至18日,省河湖包抓组、市河长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景泰县河湖“四乱”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省景电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彭维恩、市水务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张长生分别带领省河湖包抓组及市河长办相关人员赴现场开展督查。
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河湖“四乱”问题整改现场,重点抽查了景泰县漫水滩乡天之舟砂场、上沙沃镇正旺砂场、正路镇宏达砂场和正路峡砂场、喜泉镇松山水砂场等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认为景泰县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及河湖长制工作落实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对于上级部门反馈的问题整改及时,特别是全市河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发现的养殖场侵占河道、群众围垦河道、砂场乱采乱挖河道等历史遗留“硬骨头” 问题,景泰县能够采取得力措施,整改恢复效果明显。二是大部分乡镇河湖长制工作基本落实到位,乡镇级河湖长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河湖保护意识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三是采砂企业的规范经营意识有了显著提高,基本做到了按采砂许可的开采范围、深度规范开采,采后恢复平整的意识显著增强。
彭维恩强调,要将推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常态化、规范化,这是对各级河长的底线要求,是河湖强监管的标志性工作。目前全县河湖长制工作仍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要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河长履职尽责能力,规范开展日常巡河检查工作,熟练掌握河湖长制手机APP的操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彭维恩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一要进一步落实完善“责任部门紧密配合、司法机关有效监督、执法机关合力打击”的工作机制,坚决打击河湖乱采乱挖等乱象;二要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刑事打击职能作用,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提升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执法联动能力,全面整治和规范水事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侵占河湖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河湖生态健康;三要严格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许可砂场的监管,督促其规范开采,对部分许可不规范的内容要及时调整和变更;
张长生指出,景泰县要严格按照彭局长提出的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县的河湖“四乱”问题的整改情况再次开展“回头看”,确保全面整改、按期整改。同时,近期,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针对河湖联合执法反馈的剩余问题,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12月底前彻底完成整改任务;二是要加快规模以下河流划界技术成果的初核工作和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及修改完善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河湖划界等任务;三是要严格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整改要求和时限,加快河湖岸线利用项目拆除取缔类和整改规范类问题清理整治进度,确保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景泰县水务局、河长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等陪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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