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及政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在2013年印发的《白银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3〕10号)基础上,结合《白银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委发〔2019〕3号),我市对《白银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
本次预案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甘肃省气象灾害预案》等上位预案,以及《白银市机构改革方案》等相关文件。
二、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预案》共分为十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了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部门应急协调联动、专家组等内容,依据《白银市机构改革方案》变更成员单位及其名称和职责,并组建专家组。
(三)应急准备与监测预警。对应急准备、信息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制作、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和解除进行了说明。
(四)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响应分级、响应启动、响应措施、响应终止等流程。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到轻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五)后期处置。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开展的总结评估、征用补偿、灾后理赔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分别从队伍保障,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信保障,以及交通、物资、资金、治安、医疗、技术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七)预案管理。包括编制与修订、宣传和培训、预案演练等内容。
(八)责任与奖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奖惩范围。
(九)附则。包括名词术语、标准说明、预案解释及实施时间。
(十)附件。包括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甘肃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预案所涉及名词术语解释、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框图、县(区)气象灾害信息报告表等内容。
三、修订主要内容
此次预案修订主要以《甘肃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纲目为框架,在基本沿用省上上位预案的内容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从各个方面细化、优化和完善,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案》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指导思想,增加编制依据,规范预案适用的气象灾害种类,突出“生命至上”“依法规范”“联动有序”“全民参与”等工作原则。
二是对于组织机构和成员进行了调整。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对相关单位名称和职责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三是细化应急响应分级启动。为进一步增强《预案》可操作性,现《预案》将启动市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决定权分别确定为市委市政府、市政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应根据气象预报预警以及灾情信息,先期研判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四是在附则中增加“标准说明”,以应对行业标准的频繁更新,延长预案的时效性,提高预案的适应性。
五是新增“甘肃省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名词术语”作为附件,补充了暴雨、暴雪、寒潮、霜冻、沙尘暴、高温、干旱、强对流等气象灾害的定义。
此外,还对《预案》中的一些文字表述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