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76XK/2022-00003 生成日期: 2022-05-17
文       号: 关键字: 工作,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
所属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关于审议《白银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意见(审议稿)》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5-1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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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以下称《指导意见》)、《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以下称《实施办法》),我局起草了《白银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意见(审议稿)》(以下称《实施意见》)。现将重点内容汇报如下,提请会议审议。

一、 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大力简政放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取消各种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推行承诺制。近年来,国家和省、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行政机关办理行政事项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2年1月4日十三届省政府第1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规定了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概念、范围、原则、办理期限、核查方法等内容。同时要求行政机关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申请人办理相关事项时可以选择书面承诺方式并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通过事中事后核查加强监管,防止不实承诺造成法律责任和风险。

我市出台市级《实施意见》,对推动各行政机关落实相关改革要求和工作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证明事项相关规定,2020年开始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梳理公布工作,在第一批保留的761项证明事项基础上,取消证明事项和服务事项650项,取消率达85%,其中取消涉企证明事项207项,但涉及告知承诺制只有18项(其中涉企7项),因此有必要在保留的证明事项中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体现“减证便民”。

二、起草过程

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文件精神,市司法局及时组织专人全面学习《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及工作规程,征求各部门关于工作推进告知承诺制的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起草了我市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起草完成后,向全市58家单位征求了意见,均无修改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确定工作目标。明确通过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工作目标。

(二)明确适用范围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以外的行业、领域,原则上都要实行告知承诺制。

(三)细化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清单化管理、配套制度、分类核查、信用管理、风险防控、数据共享等方面工作要求。要求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梳理实行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目录清单、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告知书和承诺书格式文本等,要求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四)强化工作要求。《实施意见》要求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协调机制,营造浓厚氛围等方面工作。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将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考核指标体系。

以上《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议以市政府办的名义印发实施。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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