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划生育聘用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情况
强xx
来信时间2021-01-07
回复时间:2021-01-15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交由卫生健康局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计生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2019年8月6日,对曾xx等乡镇计划生育聘用人员信访处理意见“财政保障曾xx等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各乡镇为曾xx等人购买企业养老保险,按退休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不足15年的由财政进行缴纳。”县财政保障养老保险补缴和2019、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经费,并缴纳到位。
二、计生聘用人员工资发放情况
2020年各乡镇计生聘用人员工资均按月发放到位,五合镇曾xx、乌xx等3人工资每月2200元发放至11月,乌兰镇强xx、刘xx、杨xx等10人工资由各派驻社区每月1500元发放至11月底,刘川镇陈xx、王xx等3人工资每月1800元发放至12月底,大芦镇周xx每月1850元、欧xx每月1650元发放至11月底,双龙镇张xx工资每月1800元发放至12月底,平堡镇白xx、陈xx等3人工资每月1800元发放至12月底,永新乡陈xx工资每月2000元发放至12月底,糜滩镇刘xx等2人工资每月2000元发放至12月底,若笠乡马xx工资每月1800元发放至12月底。
根据我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20元的规定,除乌兰镇外其他乡镇工资发放均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网友反映的没有兑现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不实。
靖远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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