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SD0110/2016-01879 生成日期: 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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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关于2015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1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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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6日在白银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白银市财政局局长 马 勤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2015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开局之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协的关怀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全市财政预算收支主要指标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49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93.46%,下降1.94%,其中:市级收入完成8.71亿元(高新区收入1.24亿元),增长9.29%;县区级收入完成16.78亿元,下降6.91%。大口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50.95亿元,下降3.3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30.73亿元,增长13.73%,其中:市级支出27.14亿元(高新区支出0.7亿元),增长37.5%;县区级支出103.59亿元,增长8.8%。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9.6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6.92亿元),其中:市级15.62亿元,县区级3.9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54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8.42亿元),其中:市级13.99亿元,县区级8.55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总收入25.93 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0.02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27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4.5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0.9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5.72亿元,工伤保险0.57亿元,失业保险0.73亿元,生育保险0.21亿元。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总支出 24.4 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1.1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15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89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0.83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5.26亿元,工伤保险0.52亿元,失业保险0.58亿元,生育保险0.07亿元。

2014年白银市全口径政府预算收入情况图(%)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是快报数,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全市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税收收入小幅增长。2015年,全市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6.74亿元,增长4.96%。一是主体税种延续低迷态势。增值税完成2.79亿元,下降4.70%。营业税完成4.41亿元,下降3.53%。企业所得税完成0.96亿元,下降3.60%。个人所得税完成0.34亿元,下降12.43%。二是地方小税种收入增长较快。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59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资源税完成0.41亿元,增长52.74%,主要是受从价计征政策拉动以及去年基数较低影响。车船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增长22.84%、10.94%和 44.12%。地方小税种增幅较高,但基数较小,对整体收入拉动不明显。

——非税收入降幅较大。2015年,全市非税收入完成8.75亿元,下降12.91%。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96亿元,增长87.28%,主要是部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拉动专项收入增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3.3亿元,下降3.91%,主要是受国家简政放权、普遍性降费因素影响。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51亿元,下降45.44%,主要是受上年一次性收入因素影响。其他收入完成0.73亿元,下降54.92%。

2015年白银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图(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年相比总体呈跌幅态势。全年除2月份略有小幅度增长外,其它月份全部表现为跌幅状态,尤其在二季度达到最高程度,在第四季度跌幅有所减缓,最终全年同比下降1.94%。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月增幅图(%)

——财政支出持续较快增长。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的情况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采取多项措施,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加快了重点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73亿元,增长13.73%,总体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三农”投入不断加大。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22.71亿元,比上年增长10.39%。一是农业方面:争取财政资金1.17亿元,实施“一事一议”项目315个,用于村级道路硬化、渠道衬砌等项目建设;争取财政奖补资金3000万元,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10个,改善了村民的生活环境和出行条件;整合资金1957万元,有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620万元,用于新农村建设试点、农村支柱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二是林业方面:安排大环境绿化资金1166万元、林果产业专项资金240万元,在全市造林绿化和支持林果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实效。三是水利方面:积极争取中央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靖会工程甘沟干渠改扩建及会宁县城区供水应急工程资金9422万元,同时,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171万元,有力推动了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改善民生得到有效保障。继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市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85.9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02%。一是教育支出26.71亿元,增长20.71%。争取上级资金4590万元、安排配套资金330万元,新改扩建幼儿园85所,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安排资金350万元,使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和初中生均年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达到500元和700元。二是科学技术支出0.64亿元。争取上级科学研究与开发资金1660万元、安排专项资金1900万元,用于我市科技进步和创新,支持科技孵化器建设,提高我市科技支撑能力。根据省政府要求,暂付3亿元用于兰白科技创新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三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1亿元,下降7.47%。争取资金900万元,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博物馆免费开放、体育中心运行;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四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6亿元,增长32.7%。争取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上级补助资金15180万元;争取农村及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2210万元,保障了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日常生活;争取就业专项资金6053万元,安排资金300万元,继续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工程。五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9亿元,增长16.8%。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390元/人/年,参合率达98.0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一步加强;争取公共卫生专项资金2286万元,为我市居民健康饮食、药品、医疗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六是住房保障支出7.99亿元,增长9.54%。争取到各类保障性住房资金19865万元,其中:保障性住房租金补助2837万元、棚户区改造补助1994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安居工程资金14999万元,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图(万元)

——强化债务管理。按照财政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07.6亿元,比2014年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增加13.46亿元(省财政厅转贷新增债券5.1亿元,棚户区改造贷款8.36亿元)。 2015年,争取到位省财政厅转贷我市政府债券16.02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0.92亿元,新增债券5.1亿元。市级争取到上级转贷政府债券5.44亿元,其中:置换债券3.24亿元,新增债券2.2亿元。

——财税改革全面推进。2015年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方式。一是“营改增”试点扩围有序推进。2015年对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同时,继续实施对中小、微利企业减免税政策,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使用,激活了沉淀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意识,预算追加得到有效控制。市级公车改革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四是预算公开顺利推进。2015年全面公开了市县两级的财政收支预算、534个单位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预算。五是完善国库管理改革。今年将市地方海事局、市运输管理处、黄河石林管理委员会纳入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市级126家预算单位纳入全部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公务卡改革工作推进较快,市级单位使用公务卡消费近4601笔,金额1474万。“金财工程”支撑平台平稳运行,基本实现部门预算、实拨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和预算执行动态监督一体化。六是规范政府采购工作。重新制定了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范了采购行为,提高了采购资金使用效益。2015年市级集中采购295笔,预算资金255900万元。七是加强会计人员管理。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多人,新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04本,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八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2015年,通过竞争性评审,我市被财政部、住房建设部列入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该项目采用ppp融资模式,项目总投资22.38亿元。2015-2017年,中央补助专项资金9亿元,省级补助2亿元,市级配套1亿元,项目公司社会债务融资5.38亿元,股权投资5亿元。结合我市实际,整合现有扶持产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设立市级融资担保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本投入产业领域,促进我市工业、农业、科技、文化、旅游、商贸等领域产业发展,增加后继财源建设。2015年市级整合财政专项资金2700万元,注入白银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融资担保、以奖代补等方式,充分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同时,安排3亿元用于兰白科技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完成了出资任务。

——财政监管提升有效。2015年认真开展财政管理完善年活动,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点检查了市、县(区)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非税收入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小金库”治理、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盘活清理、涉农惠农资金执行、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运行等内容。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了财政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提高了财政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市财税部门努力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财政运行保持了平稳态势。但是,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管理体系不够完善;财政收入基数低,税源单一,非税收入占比较大,持续增长的动力不足,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6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财政收支面临的新形势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运行情况,2016年财政收入增长仍存在较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财政支出压力依然较大,收支矛盾依然突出。

1、财政收入增长趋缓。一是从经济层面看: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比较复杂,我市面临的经济环境不会有很大变化,经济形势依然不会有很大波动。我市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使重点行业有色、电力、化工和煤炭的税收形势,很难在短期内扭转,其他行业很难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撑,财政增收压力加剧。二是从政策层面看:“营改增”扩围、部分中小、微利企业减免税等政策,将会延伸至2016年全年,而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进一步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这些因素必将造成财政减收。三是从运行情况看:随着财政收入的基数不断抬高,当前财政收入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实现难度比以往更大。预计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财政收入低速增长将呈现常态化。

2、财政支出保障压力增大。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转型升级也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财政保障范围呈现新的变化。一是人员经费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工资改革、规范津补贴、取暖费等支出增长较快。二是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增加。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都需要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三是我市实施的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形成的都是硬性支出且资金缺口大。四是政府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财政偿债压力进一步加大。

面对财政收支矛盾带来的巨大挑战,我们将认真分析和研判目前的经济形势、加强增收节支,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做好基础支撑作用。

(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

2016年全市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中央、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主动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脱贫攻坚工程和基本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推进依法理财,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总体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编制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重点向民生倾斜。三是全面规范、公开透明。进一步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逐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专项收入以收订支、专款专用的规定,从2016年起将城市维护建设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草原植被恢复费等专项收入统筹安排保障相关领域支出。根据预算编制原则,我们提出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2015年完成25.49亿元的基础上,按增长6%来安排,汇总预算为27.02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计划在2015年完成20.95亿元的基础上,按增长4%来测算,计划数为21.79亿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各项结算补助等,减去上解支出后,全市总财力可达到87亿元。再加上预计上级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将达到135亿元以上。

2016年市级财力预计: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2015年完成8.71亿元(其中:市本级7.47亿元,高新区1.24亿元)的基础上,按增长6%安排为9.17亿元(其中:市本级7.85亿元,高新区1.32亿元)。市本级收入7.85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84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41亿元、县区体制上解收入0.23亿元、统筹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0.4亿元、上年结转2.93亿元,减去上解省级支出0.14亿元后,可用于安排支出的财力为17.52亿元。高新区收入1.24亿元,加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0.27亿元,减去因体制调整上解财力0.29亿元后,实际可用财力为1.22亿元,支出相应安排1.22亿元。

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分类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991万元,国防支出122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287万元,教育支出1247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2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8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1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4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85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208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7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5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94万元,金融支出2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7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01万元,其他支出20837万元,预备费1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和社保基金预算草案

1、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9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92亿元、新型墙体材料收入0.0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59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1亿元、污水处理费0.13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0.17亿元。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7.98亿元。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亿元、新型墙体材料收入0.0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37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05亿元、污水处理费0.1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0.08亿元。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64亿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5.09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2.25亿元(保险费收入5.95亿元,省级补助2.4亿元,省级调剂金3.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71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31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4.17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0.89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6.45亿,工伤保险0.51亿元,失业保险0.64亿元,生育保险0.16亿元。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32.5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2.1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65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34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4.79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0.89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5.76亿元,工伤保险0.50亿元,失业保险0.44亿元,生育保险0.08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中市级专项经费受财力所限,部分部门和单位提出的项目没有安排在2016年的预算盘子里,我们将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和从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统筹安排。

由于全市预算草案是初步汇总预计数,待各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汇总后,再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安排

(一)争取上级支持,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牢牢把握新常态重大挑战和历史机遇,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进一步理顺政府间收入划分。密切关注中央和省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等相关政策,紧抓中央和省级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这一主线,对接中央、省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积极向上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多方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延续项目。市直部门要积极研究政策,加大向中央各部委、省级各部门汇报衔接力度,争取中央和省级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强化收入管理,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加强税费征管,杜塞收入漏洞。对税收和非税收入都要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减免。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同时,对国家统一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要进一步落实到位,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三)坚持民生优先,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把更多财力投向民生领域。一是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将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整合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并继续安排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整合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全力支持扶贫攻坚,财政支农投入新增部分重点用于农村扶贫开发,支持“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1+1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案落实,深入推进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和双联惠农、牛羊蔬菜产业、妇女小额担保等贷款贴息工作,分类支持农村贫困家庭脱贫。继续开展旱作农业、高效节水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建设。二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和新型城镇化。支持并落实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建设,争取衔接落实一批项目,争取中央和省上资金补助。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支持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循环经济,支持节能减排和重金属污染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环境保护与治理。增加大气、水污染防治财政投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投入方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支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工作。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处理好发展经济同保障民生的关系,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并提高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或额度资金用于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加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继续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实施城乡居民临时性救助制度,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支持提高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水平,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大住房制度改革力度,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落实农村危旧房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政策,进一步改善贫困户的住房条件。落实国家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并统筹考虑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完善人民警察待遇政策。四是加大教育文化投入力度,推动科技创新。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将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作为改革重点,调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行政村幼儿园建设,进一步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困难家庭学前教育补助政策,提高适龄儿童入院率。合理配置义务教育教学资源,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将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因素在转移支付预算安排中予以统筹考虑。继续落实困难家庭高中学生补助政策。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实施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1313”工程,并与相关部门衔接落实一两个项目,争取中央和省上资金补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兰白科技创新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撬动引导作用,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就业。

(四)加强预算管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财税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和支撑,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用改革的精神、思路和办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编制我市财政综合预算。二是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试点。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与年度预算有机结合,第一年规划即为财政年度财政预算,按规定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后两年指引对应年度预算。根据第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对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并再添加一个年度规划,形成新一轮中期财政规划。三是深化国税、地税体制改革。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结合建立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厘清国税与地税、地税与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明确地税部门对收费基金等的征管职责。将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建设,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四是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落实消费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费改革,清理规范相关收费基金。五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全面清理规范我市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严格控制新设立专项和安排市级配套资金。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制度,大力整合压减部门专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归并整合部门方向相同、性质相近的专项,压减专项个数。六是进一步细化预算,未经批准立项、论证评审和没有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不安排资金,基本建设投资、科技计划、精准扶贫资金等专项,以及水利建设、彩票公益金等资金,年初预算明确到具体项目的比例不低于75%。部门不得从专项中提取工作经费、业务费、资产购置费等。七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进一步规范各类基金管理。组织清理财政及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努力盘活财政资金存量;八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等财务状况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九是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十是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推进第三方评价,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评价机制,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继续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规范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要开展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机制改革。以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为重点,整体推进,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顶层设计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内部控制办法和操作规程。二是要进一步将财政监督常态化。面对财政监督新常态,补短板,抓重点,转方式,调思路,由重事后、突击性监督转变为全过程、日常性监督。建立和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稽核相协调的全过程监督机制。由突击性检查转变为日常监督,发现财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健全管理制度,真正形成管理与监督并重,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三是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建议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公开机制,对财政监督信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对重大案件通过媒体曝光,对一般案件实行公告制度,使公众及时了解有关财政监督的信息,加强与公众交流沟通。加大日常宣传力度,重视财政监督教育,提高人们对财政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公众参与财政监督的积极性,争取社会支持,逐步树立财政监督的权威性,为进一步开展财政监督,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各位代表!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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