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市供销联社安排部署,积极发展社有企业,不断探索创新经营模式,持续拓展为农服务领域,社有企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社有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不留空白”原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发展社有企业,社有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共有社有企业67家,其中市供销联社直属企业13家;会宁县19家;靖远县18家;景泰县9家;白银区3家;平川区5家。
二、社有企业结构持续优化。在大力发展社有企业的同时,市供销联社积极指导社有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全资、控股社有企业比重不断增加,市供销联社、靖远县、白银区和平川区供销联社均已成立供销集团(公司),社有企业结构持续优化。67家社有企业中,全资企业8家,占比11.94%;控股企业5家,占比7.46%;参股企业24家,占比35.82%;加盟企业30家,占比44.78%。
三、社有企业实力日益增强。综合改革以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探索、主动作为、联合合作,社有企业服务范围不断拓展,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综合实力日益增强。市供销集团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积极开展为农服务,先后组建子(分)公司4个,建成农资配送中心和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2个,发展农机服务、辣椒育苗基地各1个,年均销售农资2000多吨、农产品4800吨,开展飞防等农化服务1.5万亩次。2024年,全市社有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295.37万元,同比增长25.01%。
四、社有企业管理逐步规范。市供销联社不断健全社有企业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了《白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5项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了《白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促进了社有企业和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化。加强社有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帮助市供销集团制定《白银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用)》等规章制度9项,修改完善《白银市供销集团内部审计实施办法》和《白银市供销集团党支部前置审议事项清单》,为社有企业规范化经营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将按照《白银市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提升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积极发展社有企业,不断提高全资和控股企业在社有企业中的比重,力争到2027年实现社有企业经营服务全覆盖。一是通过资源整合、业务融合与并购重组,推动社有企业主营业务向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上下游延伸,积极争取并统筹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大力培育主业突出、管理规范、联农带农作用显著、有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骨干社有企业。二是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社有企业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保障社有企业健康发展。三是着力选优配强社有企业领导班子,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抓好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有企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