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4 10:29

来源: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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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了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相关工作,报告书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对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内容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 评价背景

中国科学院白银高技术产业园是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于2001年10月12日在第三届深圳高交会上签订协议合作共建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02年7月3日奠基正式创建,是中科院与省级地方政府合作成立的第一个产业园区,也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合作的第一个重大项目,是白银市资源型城市转型过程中的先行基地。2005年全国开发区清理审核后,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甘政函〔2006〕49号),将原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园与原白银示范工业小区(国家农业部1994年8月批准成立)合并,甘肃省政府于2006年7月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更名为甘肃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该产业园区2006年1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审核批复,批复总面积为8.05km2(国土资源部公告2006年第29号)。2010年9月26日,国务院以国函〔2010〕110号文件正式批复同意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为“白银高新区”),升级后不增加规划面积,仍为8.05 km2,产业定位不变。根据对园区实地开发情况现场实地勘察可知,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开发建设现状情况如下:公园路以东区块进行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即核心区,开发面积约为2.74 km2,开发范围为北起109国道,南至南二环路,东起支三路、西至公园路

本次跟踪评价对象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路以东核心区,即区域1:中国科学院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6.84km2中的2.74 km2开发区域,开发范围为北起109国道,南至南二环路,东起支三路、西至公园路),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有医药及医疗器械、低污染的精细化工、仓储物流和现代加工制造业等四大产业。

二、 规划实施情况

根据对园区实地开发情况现场实地勘察可知,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的开发建设现状情况如下:公园路以东区块进行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即核心区,开发面积约为2.74 km2,开发范围为北起109国道,南至南二环路,东起支三路、西至公园路。

根据现场调查和数据分析,本次跟踪评价认为总体规划、环评及其批复对园区的发展起到了纲领性文件的作用,总体执行情况尚可。开发区的发展规模受用地权限限制,有所缩小,开发时序、产业与总体规划、原环评基本一致;入区项目与产业政策和规划产业基本相符;基础设施已按原规划内容建设完成。

与规划、环评及其批复相对照,园区在产业链构建、基础及环保设施建设、清洁生产审核及生态建设、环境监测体系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规划区内可开发区域现用地已趋于饱和,入驻企业规模不大,分布产业相关度低,未能形成产业链,无法形成生态产业链;除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和生态绿化带建设较少外,其余基础环保设施建设相对完备,为企业的入驻提供了基础条件。

三、 跟踪评价总体结论

对照开发区总体规划、原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本次跟踪性评价采用实地勘查、走访公众、现状监测、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开发区开发强度、产业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质量变化、企业污染控制措施、生态建设、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跟踪性分析与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是以原规划、规划环评及其批复为依据,坚持科学发展和创建生态工业园的理念,大力发展了医药及医疗器械、低污染的精细化工和现代加工制造等为主体的工业产业。目前入驻企业均符合国家、地方以及规划环评批复提出的产业定位要求。产业结构基本合理,在用地、产业布局、重点发展行业等方面与各级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行业发展规划以及甘肃“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相符合协调,区内企业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区域环境容量可继续支撑园区规划实施的需求。

四、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园区内以及园区周边的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渠道将信息反馈给规划实施单位或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主要提出对本次白银高新区(核心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评价单位将在跟踪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规划实施单位及环保部门反馈。

六、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附件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七、 实施单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罗婷

电话:0943-5936603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4号创业大厦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31-8489541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3804


附件1:公众参与调查表.docx

附件2:白银高新产业园核心区跟踪评价报告.doc 

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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