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人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工作方针,在宣传、执法、管理、服务等方面深入推进《社会保险法》实施,促进全市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把《社会保险法》宣贯列为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人社法律法规宣传月”“社保服务进万家”等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充分利用“援企稳岗服务百企”“六必访”“六抓六化六提升”、线上线下招聘等活动,深入县区、乡镇、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通过制作宣传长图、动画、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政策,努力营造“人人掌握和宣传社会保险法”的良好氛围。
全力做好参保扩面,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运用“五方联席”机制,加强与税务、财政、人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常态化开展企业用工巡查、参保缴费督查、数据联审联查等,深度挖掘参保扩面资源潜力,有效推进全市法定人群应保尽保。在社保服务大厅专设“就业社保一体化”窗口,统一整合企业用工、就业失业登记、劳动备案及参保缴费等环节,实现“就业社保一体化”关联业务内循环、一站式办结。严格落实“五级网格化”管理、“网格员—网格长—劳动保障服务站—人社部门”四级联审联报制度,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纵横全覆盖、全域无死角的网格化服务体系,精准摸排参保底数,实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稳步提高社保待遇,努力实现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按照《社会保险法》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全市上下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与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14年统一制度以来,全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2个档次新增至现在的14个,并增设4000元、5000元2个高缴费档次,努力实现各级基础养老金稳步可持续增长。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40元/人月,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达150.6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1764元/月、1719元/月,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基数的其他相关待遇也同步提高。
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全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和可持续性。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年行动”,不断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持续推进风险防控措施“进规程、进系统”,完善经办内控制度,防范基金跑冒滴漏风险,确保基金安全。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六核、五审、五查三看”闭环工作法,全面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开展警示教育,把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必修课”,持续深化巩固周例会、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业务大讲堂、练兵比武等活动成果,形成“人人尽责、人人监督”良好氛围。严厉打击各类侵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持续形成高压态势。
创新开展“六抓六化六提升”,不断提高社保经办服务能力。针对社保工作“点多、线长、面宽、体量大”的现实情况,2022年以来,全市先后开展社会保险“六抓六化六提升”行动(抓机制,就业社保一体化,提升保障关联度;抓入口,参保缴费全民化,提升保障普惠度;抓质效,工作流程规范化,提升保障满意度;抓基层,经办服务网格化,提升保障精准度;抓出口,待遇认证社会化,提升保障便捷度;抓防控,基金监管常态化,提升保障安全度)、“推进年”行动、“提升巩固年”行动,以就业优先“最先一公里”为牵引,贯通带动人社系统内部参保登记、档案管理、退休审批、待遇保障、基金监督等业务梯次跟进,统筹推进人社服务格局重塑、互融互促、一体发展,不断实现全市社保经办工作取得变革性实践和突破性进展。
(供稿:失业保险科、社保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