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动态]创新思路求突破 增强服务谋福祉 大力推进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5-03-31 10:55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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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靖远县人社局纵深推进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聚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人员缴费、提档补缴、社保基金安全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持续织密兜牢社保基金安全网。

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群众利益保障到位。2025年年初,靖远县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人员领取养老金待遇工作的提醒函》,提醒各乡镇严格按照经办规程要求,依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对2025年及之前年度年满60周岁到龄未领取待遇人员参保信息数据逐一核对,全面清理核查参保人员待遇领取资格,将核对后的人员信息下发到各村(社区)提前告知参保人员,并下发《到龄人员领取待遇通知书》,对缴费年限不足的,督促尽快缴费,以免到龄后再补交,造成迟领、少领养老金。同时靖远县人社局组织业务人员下乡(镇)入村,面对面讲解缴费政策,积极引导线上缴费,提升服务效率,对于不在本地居住的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远程指导,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完成缴费,使到龄参保人员按时领取待遇。截至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人员缴费率达51.26%。

强化宣传动员,扩大政策知晓度,积极推进提档补缴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原有的12个缴费档次基础上,增设4000元和5000元两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按未缴费年度或当前年度缴费档次标准进行补缴,对自愿提高已缴费年度缴费档次标准的,参保人可按已缴费年度或当前年度缴费档次标准进行补缴,但同一个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总额不得超过当前年度最高缴费档次标准(5000),所有提档补缴的金额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可以继承。靖远县人社局联合各乡镇充分利用农闲时间,进村入户,扎实细致地开展政策宣传,重点宣传缴费档次、提档补缴政策,财政补助标准、丧葬补助金以及养老金待遇发放等优惠政策,鼓励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积极动员和倡导到龄人员一次性提档补缴。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档补缴391人。

认真做好参保人员死亡报告和部门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与公安部门比对户籍注销信息、与民政部门比对殡葬火化信息、与司法部门比对服刑人员信息、与卫健部门比对就医死亡人员信息,准确掌握参保人员死亡、服刑等信息,从源头上发现、处理违规领取社保待遇情况,及时做好社保待遇停发、个人账户清退和丧葬补助金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共核查比对死亡人员679条,收集判刑人员信息33条,未发现违规领取养老金的现象。

(供稿:靖远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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