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292N/2025-171568 | 生成日期: | 2025-12-26 |
| 文 号: | 关键字: | 转移,申请,办理,关系,参 | |
| 所属机构: | 市人社局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 【12月26日】社保小知识 每日一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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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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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什么情形下应当办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 答:(一)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 (二)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省内流动。 (三)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已建立企业年金的新参保单位。 (四)从已建立企业年金的参保单位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答: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也可以选择登录“电子社保卡”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后,通过认证即可完成申请。 方法一:线下办理流程:携带原参保地参保证明、身份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即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方法二:线上办理流程:通过支付宝登录“电子社保卡”平台,点击【首页】-【人社办事】,找到【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点击需要办理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服务,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启后续转移流程。申请人可以通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申请记录】功能查询网上申请结果信息,通过【进度查询】功能查询后续转移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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