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工作部署,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已于2025年1月1日正式运行。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等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人员应尽快登录全国统一平台采集信息
为确保会计人员正常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等业务,请会计人员(包括已在甘肃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采集信息的会计人员)尽快登录全国统一平台(https://ausm.mof.gov.cn)办理信息采集,并在个人信息变更时及时在全国统一平台上办理信息更新。
会计人员范围:各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会计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1.出纳;2.稽核;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7.会计监督;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9.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管理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管理:在职在岗人员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学生应选择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市直单位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及后续办理具体业务时,会计管理部门选择“白银市本级”。
三、会计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近期,甘肃省会计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平台网址:http://118.180.24.236:8080/yc/,也可通过点击甘肃省财政厅官网—甘肃会计专栏下方图片进行访问),已在甘肃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或在全国统一平台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均可通过甘肃省会计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应于2025年3月20日前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未按时限完成的,可在2025年补学。未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应尽快登录全国统一平台办理账号注册及信息采集,确保继续教育记录能够同步上传至全国统一平台。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依据及申请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依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 《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甘财会﹝2019﹞21号)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学分折算条件的人员通过登陆全国统一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办理学分折算申请,待审核通过后,根据折算情况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已折算90学分的,视同当年继续教育完成;不足90学分的,通过网校学习补足。
请各单位强化工作协调,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要求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位会计人员,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知晓度和积极性,力争本单位会计人员应采尽采。
各县(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要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会计人员根据上述规定及时办理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等相关事项。各县(区)财政局要及时审核全国统一平台各项业务。
白银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