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司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活动自2024年11月18日开始以后,各省级财政部门、中央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广大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积极参与,取得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宣传效果,促进更多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学法、知法、守法,决定将本次答题活动截止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18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会计司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