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09:04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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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

市发展改革委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总体部署,以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主线,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一是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法暨会前学法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法以及与发改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条例纳入计划,通过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习,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法治底线规范行为。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6次、会前学法14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2场。二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实施普法责任清单,依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学法考试,参加人员通过率达100%。常态化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举办2025年度新任职及新调入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弘扬宪法精神。聚焦经济发展主战场,主导策划系列宣传,通过委内政务新媒体平台,紧密围绕重大政策落地、重点项目建设、发展成效亮点等核心议题,全年累计发布权威信息1158条,有力阐释政策、展示成果,探索多元化宣传路径。三是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公示制度,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专项整治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委“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全年通过“甘肃省信用信息报送系统”新增归集“双公示”数据共计37项,合规率100%。

(二)完善制度措施,压实普法责任制度。一是认真落实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委主要负责人对普法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一把手”抓法治建设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及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在每月召开的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专题安排领导干部对首要任务学法内容和必学任务学法内容领读学习。三是常态化抓实法治学习教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全体职工大会等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专题辅导”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教育。

(三)坚持制度落地,确保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障执法程序规范统一。常态化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内容一览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备案表。二是坚持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推动案件办理质效提升。按照省司法厅规定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范围、标准、方式和步骤,对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开展自查自评,累计评查许可案卷32宗,未发现劣质行政执法案卷,案卷自查率达到100%。三是推行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全委签订合同、应诉、项目审批、行政执法决定、政策措施制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全年完成规范性文件及公平竞争审查24件。

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对标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我委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的能力需持续加强。二是面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法治新课题,前瞻性研究和应对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法治宣传的方式较为单一、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任务,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和普法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引向深入,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实效。持续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拓展普法格局,创新普法载体,提升普法针对性与感染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文件制定与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与管理,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着力推动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将法治要求嵌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项目审批、价格监管等各环节。运用法治手段保障重大战略实施、重大项目落地、重点改革推进,以高质量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四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招标投标领域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深化破除隐性壁垒工作成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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