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白银紫灵山陵园管理处殡葬服务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6 17:19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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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殡葬服务项目成本监审并核定价格的报告》(区发改发〔2025〕141号)收悉。为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甘肃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甘发改价格〔2025〕148号)等相关规定,依据定价成本监审,参照周边城市殡葬服务价格水平,经市政府十届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规范白银紫灵山陵园管理处殡葬服务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详见白银紫灵山陵园管理处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附件1-4。

二、有关要求

1.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要引导群众合理消费和明白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也不得限制或采取增加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相关服务时,应当与丧属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不得收取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殡葬服务单位要按照民政部门相关政策,严格落实对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

3.除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外的特需殡葬服务收费和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和价格由殡葬服务单位按照合法、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自主确定,实行明码标价。

4.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执行时间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或省上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白银市紫灵山陵园管理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市发改收费〔2011〕642号)、《关于对白银紫灵山陵园管理处“宁园”骨灰区、“福寿园”土葬区收费标准及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市发改收费〔2013〕377号)、《关于白银紫灵山陵园管理处福寿园三期(骨灰区)公墓、生态墓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市发改价费〔2024〕88号)同时废止。

附件:1.白银紫灵山陵园管理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2.白银紫灵山陵园管理处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3.白银紫灵山陵园管理处墓位和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4.白银紫灵山陵园管理处殡葬用品项目收费标准



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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