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畜牧兽医总站肉羊人工授精抓点示范工作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09:08

来源:市畜牧兽医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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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畜牧兽医总站因工作需要采购一批肉羊人工授精抓点示范工作物资,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采购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肉羊人工授精抓点示范工作物资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数量:详见附件2。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除承诺函之外的材料。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照附件模板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1),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视为不具备招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资格条件承诺函见附件)。

2.本项目特定资质

(1)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疗防护用品、动物用生物制品和药品、消毒药品及器械相关项目。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五、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1日至9月19日18:00前,将有关资料邮寄至白银市畜牧兽医总站。

2.投标文件材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并在密封文件袋上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材料不予退回,逾期将不予受理。

3.白银市畜牧兽医总站将根据投标情况,及时召开采购评标小组会议进行评标,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拟中标单位。评标结果将在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4.投标企业资质、产品参数、产品质量,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不予参与评标。

地 址:白银区水川路140号

单 位:白银市畜牧兽医总站

联系人:李常宝  

电 话:0943-8312241


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

2、肉羊人工授精抓点示范工作物资采购清单


白银市畜牧兽医总站

2024年9月9日

附件1

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方 (供应商名称) 郑重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应当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核查检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意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视为不具备招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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