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农业农村局、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省级发证的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双随机监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1 15:40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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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白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农发〔2025〕58号)要求,白银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白银市生态环境局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8月--2025年11月底。

二、检查对象

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中“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被检查企业具体如下:甘肃景卉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陇上牧歌养殖有限公司。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种畜禽生产经营资质、存栏与许可申请的品种、代次一致性、发布种畜禽广告的合法性、种畜禽生产和育种档案完整性、销售种畜禽质量标准、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一致性、出售种畜禽质量与种畜禽合格证、安全等内容。

五、待检企业需提供的检查材料

1.待检查厂的《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待检查厂的《种畜禽合格证》、系谱资料;

3.引种厂的《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合格证》、系谱资料;

4.待检查厂的各项记录(育种、无害化处理、防疫、兽药使用、饲料使用、生产性能测定、出场(厂)等);

5.符合备案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备案相关材料(取得的畜禽标识代码);

6.销售进口种畜禽的,还应当提供进口批准文件;

7.销售记录以及相关凭证。

六、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工作开始后,市农业农村局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检查人员将和被检查企业联系,各企业请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配合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检查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0943-8311741

白银市农业农村局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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