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有力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5-01-09 11:15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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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白银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上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提升行政执法三年行动计划,对标“12591”工作架构,有力推进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白银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市、县区司法局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具体承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工作。市、县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内设机构,设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股室,全部启用“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可对外以“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名义开展工作。市司法局衔接编制部门,保留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增设行政执法规范管理科,立法二科调整为行政执法指导审查科。调整后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执法规范管理科、行政执法指导审查科共增加2个政法专项编制,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构,强化了人员力量。实施《白银市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制度》,从6个方面,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意见书适用范围、流程、格式和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内容,丰富了执法监督手段,强化了监督力度。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审批管理,组织各县区、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审核换发工作,目前已换发4500余人,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150余家。推行《白银市行政处罚流程和文书格式范本》,明确了51种执法文书范本,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减少执法随意性。实施《白银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从职责、权利与义务、执业保障、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实行29项规定,明确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职责边界。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查评估工作,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对下放乡镇的215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专项调研,分别对承接有困难的11项、6项、12项行政执法事项予以收回,进一步调整优化行政执法事项,积极推动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三年行动计划》,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为重点,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聚焦16个重点执法行业,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组织各县区、市级重点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梳理形成本县区、相关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排查治理年”的核心目标,以审批服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三个领域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市场监管执法提出问题,同时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征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动员社会各界通过来信来访、电子邮箱、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反映举报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市消防救援支队及时公布消防安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组织各大队认真进行自查,切实把自身执法工作中的问题查实查细查准。

下一步,白银市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不断健全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结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裁量权基准制度,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水平,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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