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甘肃省行政复议优秀案例发布(六)

发布时间:2025-02-14 09:49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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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促进行政复议办案规范化,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结合“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攻坚年活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此次评选经过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逐级评选推荐,由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进行初评、复评,在综合考量案件类型、办案效果、典型意义等因素的基础上,最终评选出10个“甘肃省行政复议优秀案例”,现予以发布。

郝某不服某县公安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案

申请人:郝某

被申请人:某县公安局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1日,郝某某在院内玩耍时,因随意给胡某起外号,引起胡某不满,被胡某在其腹部踢踹一脚,双方各自返回家中后,郝某某感到身体不适,呕吐不止,经住院检查诊断结果为:低钾血症、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肠胃炎。申请人郝某向被申请人某县公安局报警,被申请人立案调查,2022年12月15日,被申请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2月27日,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复议办理】

该案是由两个未成年人之间因一方起外号致使另一方在言语刺激下实施踢踹行为导致的矛盾纠纷。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现该案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复议机关最终未以复议维持方式结案,而是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及双方当事人、监护人等进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中立角度释法说理,分析利弊。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并签字确认。胡某向郝某某赔礼道歉,胡某监护人向申请人郝某当场支付赔偿金3000元(人民币),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圆满化解,申请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未成年人问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复议机关从关心未成年人成长角度出发,本着对未成年人未来负责的态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多元化解纠纷促进行政争议化解理念,始终把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复议机关决定将申请人和第三人、处罚和不处罚、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行政争议和民事赔偿等问题“一站式化解”“一揽子调处”,用良法善治守护未成年人的未来,充分体现了复议为民原则。案件审理阶段,复议机关与多部门联动,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溯源治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也有效防止了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激化。该案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力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推动以调解方式更快捷结案、更有效解决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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