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监管服务平台上线启动仪式在兰州举行

发布时间:2023-01-05 10:23

来源:甘肃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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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4日下午,“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监管服务平台”上线启动仪式在丝绸之路信息港举行。省委常委、副省长张锦刚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监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省商务厅厅长张应华介绍了《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相关情况,丝绸之路信息港公司董事长吴育红介绍了“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监管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情况。省商务厅副厅长黄霓主持仪式。

近年来,单用途预付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广泛应用于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商业零售、餐饮娱乐、体育健身等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便利支付、促进消费、繁荣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也伴随着“诱导办卡”“存费跑路”“霸王条款”等风险和问题,亟需通过立法手段予以规范。2022年6月2日,《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甘肃成为继上海、北京之后全国第3个实现以地方立法管理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省份。

《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共35条,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规范监管范围。《条例》对预付卡监管涵盖的行业范围进一步明确,将我省涉及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活动的各行业所有经营者(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纳入监管范围,通过登记备案等手段对经营者发卡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杜绝滥发卡问题。二是明确管理责任。《条例》明确了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预付卡管理机制,规定商务、教育、民政、人社、交通运输、文旅、卫生健康、体育、市场监管、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本领域预付卡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三是保障资金安全。《条例》从推动预付卡信息系统建设入手,在构建各部门实现精准化、智能化、协同化监管的基础上,对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商业银行等金融监管服务机构,建立预收资金余额风险警示制度,警示消费风险,保障预收资金安全。四是法定权责义务。《条例》明确了预付卡经营者的发行登记、信息真实、公示信息、出具凭证、资金安全等义务,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于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将视情承担行政责任。

“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监管服务平台”依据《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把开展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业务的经营者纳入统一的监管系统,将有效解决消费者反映突出的预收资金无监管、服务质量无保证、退款难、举证难等问题,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提振消费信心,为促进消费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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