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出版物市场指导案例

发布时间:2022-10-21 10:14

来源: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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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出版物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及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现公布以下出版物市场指导案例:

案例一:某书店工作室发行违禁出版物案

2022年5月12日,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城关区某书店工作室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内销售的46种图书(每种1本)夹杂淫秽色情内容,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场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经立案调查,该场所发行违禁出版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4000元、没收非法财物、停业整顿3天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合作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2022年3月7日,甘南藏族自治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合作市东二路某商贸有限公司(合作华联购物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超市货架上摆放有出版物图书,但现场负责人赵某某无法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涉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对其发行的224本出版物图书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经立案调查,合作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合作华联购物中心)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41.6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金昌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行非法出版物案

2022年1月6日,金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匿名电话举报,举报人称自己于2021年12月26日12时左右在金昌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购买《新概念英语一课一练②》1本,认为所购出版物疑似非法出版物。2022年1月7日,金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电脑系统显示《新概念英语一课一练②》库存27本已全部售出。公司负责人对2021年12月26日12时34分销售一本《新概念英语一课一练②》这一事实予以确认,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勘验笔录并拍照取证。2022年1月10日,举报人将购买的《新概念英语一课一练②》书籍、购买小票和手机终端支付页面截图寄送至金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经核查,与金昌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6日12时34分销售该书的事实一致。经金昌市新闻出版局鉴定,举报人寄送的《新概念英语一课一练②》为非法出版物,当事人涉嫌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经进一步立案调查,金昌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行非法出版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91.6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崆峒区某综合超市发行非法出版物案

2022年5月17日,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崆峒区沙港市场1号楼某综合超市进行检查时,该场所正在营业,证照齐全并亮证经营。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场所出版物时,发现在售的出版物中有少数民族语言和宗教类图书,以及准备以快递方式邮寄出版物的包裹27份,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共计出版物566册,Netac优盘153个。执法人员对出版物的来源进行询问,当事人称出售的书籍是自己在拼多多、淘宝等互联网上购买,再通过自己的网店进行销售赚取差价,当事人的经营行为涉嫌发行非法出版物,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经立案调查,崆峒区某综合超市发行非法出版物的违法经营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554.94元和在售出版物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麦积区某图书城发行非法出版物案

2022年1月7日,根据转办线索,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麦积某图书城检查时发现,营业大厅书架上摆放有3类疑似非法出版物,涉嫌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经进一步立案调查,麦积区某图书城发行非法出版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依法给予当事罚款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80元及3类共13本非法出版物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会宁县某书店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2022年4月21日,白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会宁县某书店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经进一步立案调查,某书店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依法给予某书店责令关闭、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340元及非法出版物12本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甘肃某印刷公司擅自从事少数民族语言印刷品案

2022年3月2日,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对甘肃某印刷公司检查时,该印刷公司胶印机正在印刷作业,印刷品为少数民族文字图书散页。经对现场负责人、印刷工人调查核实,该批印刷品于当日开始印刷,数量为叁万张左右,规格为76*54厘米,现场负责人无法提供该印刷品印刷委托书及准印证,涉嫌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经进一步立案调查核实,甘肃某印刷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承揽印刷的少数民族语言书籍散页,在未取得法定委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印刷业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决定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0元、没收30000张少数民族语言书籍散页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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