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关于提供防治新冠肺炎
中药汤剂熬制服务的通告
(第112号)
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预防和医疗救治中的独特作用,全面保障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有序平稳进行,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和《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人员中医药救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现将会宁县中医药汤剂熬制点信息及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做到提前预定。因汤剂熬制程序复杂、耗时较长,请各位居民朋友提前电话预约,以便预先准备。
二、做好配送服务。对居家阳性人员,要根据症状和需求咨询各医疗卫生机构,正确合理用药,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将中药饮片、中成药、院内中药制剂或提前预备煎煮好的中药汤剂配送到居家人员所在居(村)民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组织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村医按照网格化管理对象分片开展送药上门服务,开展用药指导,告知居家治疗人员中药服法及注意事项。
三、保障中药储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配足配齐相应中药饮片、院内制剂和中成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能满足辖区新冠肺炎居家治疗人员日常的用药需求。
四、配备中医药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配备中医医疗、药剂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有中医药服务需求的人员,根据不同临床症状,由中医药人员开具中药处方,保证及时用药。
五、强化煎煮服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符合标准的中药房、煎药室,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属地医疗机构提供日常用药和煎煮服务,对于辖区患者人数较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满足患者需求时,及时做好与其他医疗机构的衔接,保障中药汤剂供药不断档。
六、注重用药安全。患者服药期间应注意服用人群个体差异,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对于孕妇、儿童、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过敏体质或对药物过敏者,要谨慎使用中医药进行治疗,主动要求使用的,要告知中药适应症和不良反应,对服用中药后产生的不适要及时处置,确保用药安全。
会宁县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