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房地产存量资产 打通棚改房交易通道 ——划拨土地上棚改房上市转移登记便民新政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5-08-15 10:54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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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来,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加快城市建设,按照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白银公司、银光公司等一些企业单位相继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了一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居民住房改善性需求的增长,划拨土地上棚改房有隐性上市交易的行为,交易双方存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意愿。为打通划拨土地上棚改房上市交易、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政策通道,消除房地产交易纠纷和社会矛盾,参照经济适用房有关上市交易政策,市政府于2025年5月8日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白银区划拨土地上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棚改房购房人与售房单位签订棚改房购房合同满5年(含5年)的,在补缴土地收益、取得完全产权后即可上市交易、办理转移登记。

《意见》印发后,市自然资源、住建、税务及不动产登记机构积极响应群众诉求,及时制定配套措施并协同推进落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精准解答、高效办理为目标,及时研究制定落实《意见》的相关措施和登记指南,通过增设服务专窗、精简申请材料、强化部门联动等举措,有效疏解了棚改房上市交易的堵点、难点,成功打通了棚改房产权流转“最后一公里”,真正将棚改“不动产”转化为百姓手中可流通的“活资产”,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7月15日受理棚改房上市交易、转移登记以来,已完成162户棚改房土地收益核算,133户购房人补缴了土地收益,共439.44万元。已办理转移登记62户。正如产权人在登记大厅办理完转移登记,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后表示:“孙子上学落户终于不愁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在一个地方,材料交上去,按要求缴了土地收益金和税,证就到手了,真是解决了我们家的大难题!”

推进划拨土地上棚改房上市交易、办理转移登记,是我市适应房地产市场由增量时代向存量时代转化的客观形势、主动化解房地产存量市场不动产“登记难”的关键之举,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更是惠及民生的实事工程。自然资源、住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棚改房上市交易、转移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棚改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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