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高正华)

发布时间:2025-12-22 11:09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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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高正华保管不善,将白房权证转移字第1000418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正华

20251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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