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稳经济促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和“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以支持缴存职工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规范业务运行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助力白银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调整优化使用政策,保障缴存职工需求
为了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解决广大缴存职工的“急难愁盼”问题,中心及时修订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三个《管理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印发,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并对部分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取消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规定。二是加大公积金提取支持力度,缴存职工在购房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在取得不动产产权证书一年内,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不再限制提取频次及单次提取金额,提取时限放宽至购房贷款还清一年内。三是简化租房提取手续。满足租赁自住住房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无需提供租房合同,每户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15000元/年。四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五是支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在中心缴存公积金且已办理白银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扣划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每月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六是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6月9日起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申请缓缴的企业,应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执行,缓缴期满后对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七是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不能正常偿还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二、切实加强宣传培训,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为确保公积金政策落地实施,切实加强宣传培训。一是中心印制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指南》宣传册,让群众看得明白、办得清楚,并通过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12329热线、抖音等平台多渠道宣传公积金政策和网办业务流程,提高缴存单位、职工对政策的理解和网办业务的认知度。二是制定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三个《业务操作规程》,确保公积金业务办理规范安全,新政策能够快速落地,高效实施。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围绕新政策出台背景、具体内容、操作难点、政策风险点等关键问题,公积金中心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组织干部职工、窗口工作人员、房地产开发企业、受托银行公积金经办人员开展政策培训解读,精准把握各项政策的办理条件和要求,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今年1-5月份,全市共提取公积金41136万元,其中5月份提取9935万元,相比4月份提取增加了1329万元;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08笔40674万元,其中5月份发放贷款259笔10278万元,相比4月份贷款发放增加了86笔3561万元,增长34%。
三、着力推进网办业务,贴心服务缴存职工
中心持续加大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力度,进一步拓展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功能,规范更新完善基础数据,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全力推进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提高线上业务办理量及办结率,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全面、方便、快捷的线上服务。畅通12329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公积金小程序等服务“直通车”,方便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网上咨询、办理业务,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截至5月底,全市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3496笔44502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业务4241笔24478万元,电话解答政策、预约业务办理1000多人次。3月份,受疫情影响,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中心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心营业部和各管理部暂停线下业务办理,通过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12329热线、手机APP等平台提供政策咨询和办理业务。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优化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做好风险防控,提高服务效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为稳经济促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