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燕司长谈如何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

发布时间:2023-06-08 09:16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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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乡建设》2023年第8期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经过30多年的发展,逐步规范、健全,帮助广大缴存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有力推动了住房制度改革进程,成为我国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展现新时代10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成就,以及数字化发展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效,近日,建筑杂志社社长文林峰对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杨佳燕进行了专访。
01
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以来,至今已经发展30多年了,请您介绍一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主要成就。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借鉴新加坡经验,结合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实际,推出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1991年在上海市率先建立,此后在全国普遍推行。制度建立以来,始终服从服务于解决城镇住房问题的目标,在不同发展阶段相应调整自身功能定位。比如在制度建立初期,主要是筹集住房建设资金,加快住房建设,缓解住房短缺矛盾;伴随住房制度改革进程,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住房公积金主要使用方向调整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支持个人住房消费;进入新时代,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要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持续优化缴存使用政策,加大租购并举支持力度,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加强资金安全监管,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和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住建部党组带领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要求,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促进缴存人“住有所居”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时代10年,住房公积金事业快速发展,制度惠及群体逐步扩大,制度红利持续释放,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的功能日益凸显。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从1.02亿人增长至1.64亿人,缴存总额从5.05万亿元增长至22.5万亿元,缴存余额从2.68万亿元增长至8.19万亿元,年归集资金已近3万亿元。10年来,全国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2.44万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28万亿元,支持约7000万缴存人租房、购房安居。在贷款中,首套住房贷款占比超过80%,40岁(含)以下职工贷款占比超过70%。住房公积金已经成为解决缴存人基本住房问题的“垫脚石”,稳定住房市场和完善住房保障的“压舱石”。
总的看,经过30多年的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规范,提取、使用和监管机制不断改进,有力推动了住房制度改革进程,支持了城镇住房建设,对帮助广大缴存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促进实现住有所居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增加职工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在规定额度内享受国家免税政策。二是支持缴存人基本住房消费。通过提取和发放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降低缴存人租房、购房负担。三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可以说,住房公积金本质姓“公”,根基于“积”,核心在“金”,目的为“房”。何为姓“公”?我的理解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基于政府的公信力建立的一项公共政策,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运营,提供的是公共产品和普惠性的公共服务,应当坚持公平性原则。住房公积金来源于缴存人,让更多缴存人喜圆安居梦,就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标和广大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的追求。
02
住房公积金30多年来已取得巨大的成就。您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如何更好发挥作用,有什么实现途径?
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30多年的发展,对推动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发展,助力群众实现住有所居,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要看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现状与时代要求、群众期盼还有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如何在新时期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需要住房公积金系统每位从业人员深刻思考。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结合点入手:
一是要与稳业安居相结合,发挥制度更大优势和作用。俗话说“安居乐业”,住房公积金制度要坚守制度创立初心,坚持“租购并举”,着力解决青年人、新市民住房问题,与住房市场、住房保障等相关政策更加协同,形成合力,不断放大制度“乘数效应”。
二是要与推动共同富裕相结合,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扩大制度覆盖面,实现住房公积金“应缴尽缴,愿缴能缴”,让制度惠及面更广泛。
三是要与支持实体经济相结合,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头连着广大缴存人,另一头连着大量的缴存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广泛联系企业、行业、缴存人的纽带作用,架起各行各业各群体沟通合作桥梁,创新提供增值服务,助力实体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四是要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相结合,助力劳动力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积极主动融入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比如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行的“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各类住房公积金服务业务,不断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向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迈进,更好满足缴存人异地办事需求,对支持营商环境改善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在今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提出深化“数字住建”建设,强调“精准”一词,明确“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目标导向。强调要通过精准的数据分析,全面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政策施行效果、服务对象需求、资金监管运行等,都要凭“数”来说话,这就是体现数字思维、数字技术的重要性。数字化是打开住房公积金未来发展大门的“金钥匙”,前面所提到“四个结合”都离不开数字技术的支持保障。
去年住建部发布了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推进业务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打造全系统业务协同、全方位数据赋能、全业务线上服务、全链条智能监管的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新模式,更好地服务缴存人和缴存单位、服务住房工作大局,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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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刚才说了,数字化是打开住房公积金未来发展大门的“金钥匙”,特别提到了住建部印发的《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请您介绍一下《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和主要考虑。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化发展,就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作出总体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对数字政府建设作出了具体安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和《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重大战略规划及文件相继印发,都对提升住房公积金线上服务、建设智慧住房公积金提出了明确要求。住建部党组高度重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化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明确提出要深化“数字住建”建设,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领域数字化应用和发展。
去年印发的《指导意见》是住建部第一份关于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全国指导性文件,主要有以下四方面考虑:
一是住房公积金系统拥有推动数字化发展的先天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多年来,在服务广大缴存人和缴存单位的长期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数据,是宝贵的数据富矿。
二是住房公积金系统拥有推动数字化发展的坚实基础。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系统致力推动信息化建设。一方面,我们先后制定《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等标准规范,指导地方开展数据治理,丰富数据来源,取得较好成效;另一方面,建设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搭建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开发运行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所有设区城市(含地、州、盟),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为数字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住房公积金系统拥有推动数字化发展的丰富场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住房公积金业务贯穿于职工缴存、提取、贷款,以及企业开办、员工录用、职工退休等多种场景中,为数字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实践载体。
四是住房公积金系统具有推动数字化发展的现实需要。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以及人口跨城市流动和异地办事需求的日益增加,缴存人对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业务流程、服务模式、监管能力、安全保障等方面都待改进。受制于住房公积金属地化管理模式,全系统数字化发展顶层设计不足、数据共享利用不充分、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也亟待突破和解决。通过研究制定数字化文件着力解决这些问题,努力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动数字化发展的“排头兵”。
04
通过您的叙述以及据我所知,住房公积金系统在我们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建设方面走在前列。请具体谈谈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在数字化发展方面的主要工作以及取得了什么成效?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探索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方面有哪些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做法?
住房公积金近年来在信息化推进、数字化发展方面主要的工作和成效简单可以用“一体两面”来概括。
“一体”是指支撑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数字化的基础设施和共性应用建设。形象地说,就是深埋在地下,虽然“看不见”却是支撑住房公积金整个信息化、数字化大厦的基石。我们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建设数据平台,实现全国地方公积金中心数据全部接入汇聚。深入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目前,我们已通过“总对总”方式与公安、民政、人社、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人行征信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为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两面”就是建在基石上,深化应用的载体。“一面”是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直接服务于全国1.64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我们在2021年上线运行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形成了统一的对外住房公积金服务入口,实现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的互联互通。截至目前,累计访问近亿人。同时,依托小程序上线异地转移接续“掌上办”功能,全国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另一面”是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主要服务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4万余从业人员。平台提供了数据展示、数据治理、风险防控等数字化基础服务能力,建立起两地联办协同工作机制、统一的风险防控指标体系,大幅提高了跨区域业务办理效率,推动织密监管网络,助力地方强化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
在推进数字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相结合,鼓励地方通过数据流通利用、共享交换以及技术手段创新,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应用场景,已形成了一些颇具特色的典型模式和经验做法。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牵头会同14个地(州、市)公积金中心积极探索,建成了全区统一的业务系统,实现了任意一个缴存人在全区任意一个网点都可以“同要件、同标准”办事、服务由“群众跑腿”转变到“信息跑路”、监管方式由“人工”向“智能”的全方位转变;广州市、厦门市等公积金中心落实“租购并举”要求,打通与保障性住房租赁机构数据共享渠道,实行“租房提取公积金按月付、免押金”模式,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伊春公积金中心针对贷款难、贷款慢等堵点,推进“贷款不见面办理”,让缴存人“一看就知道能贷款多少钱,动动手指就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重庆公积金中心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脸识别等数字化技术,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让灵活就业人员“想缴随时就能缴”。《指导意见》印发后,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数字化的实践与探索中,多出成果、多出经验,打造更多的示范样板,以点带面,引领和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进程。
05
自2020年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推动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也是住房公积金数字应用的具体实践。请您介绍一下“跨省通办”工作情况和相关成果。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以及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工作部署,运用数字技术,推动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尽快落地见效。聚焦人民群众在异地办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将推进“跨省通办”工作列为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内容,从2020年至今,已完成11个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我部“依托数字技术推动解决缴存人跨省通办业务难题”在中央党校组织的“党政信息化最佳实践案例”评选活动中获评公共服务类“最佳实践案例”。我们破解“跨省通办”难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攻坚:
一是多措并举,让群众异地办事更加高效便捷。将“跨省通办”事项,列入住建部年度重点工作。通过召开专题部署会、建立台账定期调度、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形式,持续跟踪督导。指导各地公积金中心加快畅通异地办理渠道,建立异地协查联办工作机制,设立“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创建业务办理全国黄页,上线运行专门的应用程序,大大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为“跨省通办”业务设立3423个线下专窗和1043个线上专区。仅去年一年共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8414万笔,“住房公积金补缴”463万笔,“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货款”252万笔。
二是数字赋能,让“跨省通办”更加好办、易办。推动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场景,建立系统内和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支撑各地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减环节、减要件、减时限。持续丰富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功能,编织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一张网”,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累计有9831万缴存人使用小程序,累计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5.75亿次,累计办理转移接续业务388万笔,转移资金388亿元。
三是优化服务,让服务更加规范惠民。以推动“跨省通办”工作为契机,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按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目标要求,开展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研究编制工作。积极开展“三个一百”活动(创建百个“跨省通办”示范窗口、讲述百个“跨省通办”小故事、开展“百名城市公积金中心主任零距离真体验”活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等,统筹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宣传推广一批有代表性、指导性、示范性的先进服务典型,努力推动从“群众找服务”向“主动送服务”转变,切实提高各地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2023年,我们将继续扩大“跨省通办”服务范围,推动实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等2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将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增至13项。
06
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性是住房公积金监管的重中之重。如何守好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钱袋子”,是全社会关注的重点。请您介绍一下住房公积金的监管思路和采取的措施,特别是如何将数字技术融入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中。
资金安全是我们必须守牢的底线,是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直以来,我们坚持底线思维,探索“互联网 + 监管”新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建成了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辅以电子稽查工具,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数字化监管和风险防控水平。
目前,初步建立了“部—省—市”三级联动、外部监管和内部风控相结合、线上发现问题和线下核查处置相衔接的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体系,助力地方提高风险防控的精准性,有效保障资金安全。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全链条监管,不断丰富数字化监管手段,健全数字化监管机制,多维度动态监测管理运行情况,逐步从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转变,守好缴存人“钱袋子”。
为保障缴存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们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每年全国各城市、省(自治区),以及住建部通过官方网站、报刊、电视等多种渠道向社会披露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晒一晒”住房公积金的“家底”。
我们同步对年度报告进行解读,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用通俗的语言、客观的分析、多样的形式,进一步阐释年度相关数据,提高年度报告的可读性,让广大缴存人及社会各界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管理运行情况和制度发挥的作用。这既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也为住房公积金制度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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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系统在服从国家大局、服务广大群众的安居乐业上,始终致力于让广大群众实现宜居、安居、好居的“住房梦”。结合住房公积金数字化的未来发展,以及如何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请您谈谈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数字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深化“数字住建”建设的相关要求,围绕帮助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等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推动《指导意见》更好落地实施。
一方面,引导和推动住房公积金全系统数字化发展,开展文件宣传培训,组建数字化发展咨询服务团队,指导各地制定并细化数字化发展任务,选择部各地区市就数据治理等重点、难点工作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另一方面,加强部级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功能,丰富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功能,提升缴存人的服务体验。努力让数字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缴存单位,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让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更加好办、易办,奋力开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新局面。
结语:心系百姓安居梦,俯首甘为孺子牛。实践证明,住房公积金制度符合中国实际,助力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制度迈过起步的10年,走过探索的10年,经历发展的10年,现在正意气风发迎来改革完善的下一个10年。住房公积金系统以党建引领,牢记初心使命,坚持清廉奉公,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务实为民、履职尽责能力。“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持续创新发展,惠企利民,为助圆百姓安居梦贡献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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