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惠民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现就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获得省市级劳模、工匠人才等荣誉的缴存人,在白银市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贷款政策的,贷款额度在现行最高额度60万元(阶段性政策期间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基础上上浮20%,即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阶段性政策期间最高贷款额度为78万元)。
二、获得省市级劳模、工匠人才等荣誉的缴存人或配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时,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最高额度21600元/年的基础上上浮20%,即最高租房额度为25920元/年。
三、缴存职工跨区域通勤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有住房,住房所在地与工作所在地分别位于白银市不同区域(白银区、平川区、靖远县、景泰县、会宁县)的缴存职工,因跨区域通勤在工作地租房自住,可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户每年最高提取额不超过21600元。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