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8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9-08-0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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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发〔2018〕22号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2018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上下限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市2018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做如下调整: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39元)的3倍,即 2018年缴存最高基数为15116元。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高不得分别超过12%,核定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1814元。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2018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70元,核定最低缴存基数为1570元。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核定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79元。 调整后的月缴存额上下限从2018年1月起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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