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SD20414005-2021-002 生成日期: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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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解读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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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次政策调整的目的是什么?

这次政策调整的主要目的是:适度放宽使用政策,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减少资金沉淀,更好的使住房公积金在解决职工 住房困难,改善住房条件,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多少?

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50万元。

三、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可贷多少年?

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可贷30年。

四、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首付比例为多少?

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为30%。

五、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及配偶,下同)上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有时间间隔限制?

缴存职工家庭上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清或使用自有资金提前一次性结清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时间间隔限制。

六、二套房贷款执行什么利率?

按照住建和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相关要求,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是什么?最高金额是多少?

可贷额度=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Χ单位缴存时间系数Χ个人缴存余额系数Χ个人缴存时间系数。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单位缴存时间、个人缴存时间系数对照表

个  人

单  位

个人缴存时间

系数

单位缴存时间

系数

6个月≤个人缴存时间≤12个月

1

6个月≤单位缴存时间≤18月

0.5

12个月<个人缴存时间≤24个月

1.1

18<单位缴存时间≤36

0.7

24个月<个人缴存时间≤36个月

1.2

单位缴存时间>36个月

1.1

个人缴存时间>36个月

1.3

 

 

 

八、可贷额度计算方式中的个人缴存余额系数为多少?

   个人缴存余额系数为18.

九、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可贷额如何计算?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且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算可贷额。

十、个人缴存时间如何确认?

    个人缴存时间以历年汇缴次数为准。

十一、行政事业分立或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人员调入的单位系数如何确定?

行政事业分立或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的单位系数按照原单位计算。

十二、单位缴存日期是以开户日期为准还是第一次汇缴日期为准?

以第一次汇缴日期为准计算单位系数。

十三、异地缴存贷款的如何确定单位开户时间?

异地缴存贷款单位时间的核查以电话核查为准,并标明核查结果。

十四、因各种原因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可贷额是如何计算?

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其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时间系数、个人缴存时间系数及个人缴存余额系数综合测算。

十五、贷款前可否通过补缴提高贷款额度?

不行。缴存账户余额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不包括最近一年内一次性补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为提高贷款额度已提取的公积金能否补缴回来?

不行。按规定已经提取公积金的只能按照公积金余额、单位缴存时间系数、个人缴存时间系数及个人缴存余额系数综合测算。

十七、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是如何计算?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按开具的异地缴存证明公积金账户余额(含公积金余额不足2万元的借款人)、单位缴存时间系数、个人缴存余额系数、个人缴存时间系数综合测算,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电话核实。

十八、住房公积金给他人做担保,贷款额度按照公积金余额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给他人做担保的,可贷额度按照账户余额计算,从开户之日起未曾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足2万按照2万元计算,发生提取的按照账户余额计算。

十九、住房公积金先支后贷的政策是否正常执行?

缴存职工贷款根据现行的测算方法测算贷款额度后,账户留存6个月的缴存额,剩余部分可全部提取。留存6个月的缴存额用于按月冲还贷款。

二十、离异后办理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如何认定?

离异未超过一年的,借款人及原配偶名下房产、贷款记录合并计算。

二十一、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是以什么为原则?

在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上,实行既认房又认贷,侧重于认贷。

1、认房只认定三套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已有二套住房的申请贷款为三套房,不予贷款。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在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房产记录为准。家庭成员是指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2、认贷是指家庭住房套数以中心业务管理系统查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为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房或有一套住房,申请人及配偶2008年1月1日以后,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为首套房;有一次贷款记录为二套房;有二次贷款记录,为三套房。

二十二、再婚后,家庭住房套数如何认定?

离异后再婚,借款人及现配偶名下房产、贷款记录合并计算。

二十三、子女买房的,父母贷款如何认定家庭住房套数?

父母给子女贷款,查父母的住房套数和公积金贷款次数。

二十四、父母买房的,子女贷款如何认定家庭住房套数?

子女给父母贷款,查子女的住房套数和公积金贷款次数。

二十五、白银市内跨县区买房贷款,如何认定家庭住房套数?

白银市内跨县区买房贷款,认房时需核查房屋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地家庭住房套数;认贷以中心业务管理系统查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为准。

二十六、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首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二十七、异地缴存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实有套数如何认定?

异地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

认房需要核查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公积金缴存地、户籍所在地、房屋所在地住房套数信息。

认贷以异地缴存证明开具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次数为准,电话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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