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对强制隔离戒毒的司法监督,切实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强化检察机关与公安戒毒工作的协作配合,近日,白银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与白银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召开座谈会,并会签了《关于加强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以下简称机制)。从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共同推动检察监督与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执法衔接。
《机制》指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力配合,共同开展强制隔离检察监督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行政强制措施司法监督制度的新探索。要深化认识、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运行,保障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合法权益。
《机制》明确,从五个方面建立协作意见:一是建立强制隔离戒毒行政强制措施案件检察监督协查机制。对在本地区具有较大影响的强制隔离戒毒行政强制措施案件可以联合调查,共同督导,依照各自职权作出处理决定。二是建立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常态化机制。对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及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行为,根据地域管辖原则,每半年集中审查一次。三是建立会商沟通、信息共享机制。每半年互相通报检察监督和执法办案情况、重大工作部署,实现信息共享、案件流转渠道畅通、规范有序。双方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日常工作事宜。四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由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主管领导牵头召集,依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通过联席会议总结经验做法,共同推进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及检察监督工作。五是建立强制隔离戒毒行政强制措施违法预警机制。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强制隔离戒毒行政强制措施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行政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等相关机关发出预防警示,防止违法行为演变成为职务犯罪。
该《机制》的建立,为顺利开展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白银市检察院与白银市公安局将充分运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落实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常态化,不断完善、细化相关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和检察监督能力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