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的全省检察侦查培训班上,我重点学习了关于证据法学与审讯的策略技巧,这在‘四大检察’都
可以适用,帮助我们在侦查或者审查案件时甄别真伪、去伪存真……”培训学员高承菊在回程后开展传导培训时介绍说。
5月6日,白银市检察院组织举办全市检察机关“传学讲学”分享交流会,邀请2025年以来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的4名干警为两级院干警作“传学讲学、以学促干”分享培训。培训以视频方式开至各县区院,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永祥参加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魏正武主持会议。
据了解,近年来,白银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传导式培训的工作要求,建立“传学讲学、以传促行”培训机制,扎实做好赴外培训后半篇文章,持续扩大培训覆盖面,努力实现“一人培训、全员受益”的目标效果。近年来,两级检察院结合“干警大讲堂”“业务推进会”“条线业务培训”,围绕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业务管理、典型选树等方面,组织20名多干警走上讲台,分享办案经验、交流工作技巧、共享智慧成果……像这样内容丰富的培训课,已成为白银市检察机关为检察人员补精神之钙、提干事之力的重要举措。
第七检察部张瑜从“心法、兵法、技法”三个维度与大家分享了心得体会,在工作中建立良好关系,将自身优势与组织需求有机结合、数字赋能的重要性,在心法领域,鼓励大家要有勇气和信心,保持热爱和坚韧的品质,不断学习与成长。
司法理念是刑事司法活动的灵魂,决定着案件的办理结果与发展方向。景泰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佑焕结合司法办案讲解了轻罪治理司法理念的理解与应用,“办理醉驾等轻罪案件时,要在全面考虑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前提下,从犯罪的‘三性’(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性)出发,准确区分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依法慎用刑事打击手段,打通行刑衔接的堵点,健全行刑分层责任追究机制,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
“在法定领域,行政机关具有监督管理职责,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致使公益受损,检察机关履行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未依法履职,把握公益诉讼起诉实质要件,才能依法起诉。”会宁县院检察官助理刘双喜分享推荐了重庆市检察机关精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经验做法。
从刑事检察的严谨细致到公益诉讼的要件把关,从未检履职的司法情怀到检察侦查的理念经验,每个人的分享都凝聚着心得、心血,也为参会人员打开了新的视野。“传学讲学”打破了传统培训“单向灌输”的局限,通过“学员带头讲、全员互动学”的形式,让知识流动起来、经验共享起来、能力提升起来,形成“一人学习、全员受益”的良好局面。
“今年,我们将‘传导式’培训作为‘人才强检’战略的重要内容、‘两型人才’培养的载体抓手。两级院先后派出9名检察人员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各类培训。一方面,让干警带着传导培训的任务去学习研修,避免学习培训走过场;另一方面,搭建分享交流平台,让参训干警对学习收获及时复盘,并将先进理念、优秀做法、典型经验传导至每一名干警,促进培训成果的最大化。”政治部主任曾俊东介绍说。
“深化传学讲学工作,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必由之路,更是淬炼检察铁军的时代答卷。”白银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积极搭建更多的交流平台,让培训中的“收获成果”、案卷中的“实战真经”惠及每一名干警,形成“人人可讲学、处处有课堂”的浓厚氛围,让讲学平台真正成为思想共振、智慧共生的“练兵场”,切实让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的务实举措、司法为民的暖心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