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对2023—2024学年寒假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寒假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寒假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寒假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从2024年1月13日开始2月25日结束,2月26日开学报到;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从2024年1月17日开始2月25日结束,2月26日开学报到;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参照小学执行,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不得提前结课组织复习,落实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其他年级期末考试和评价,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要指导学校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根据不同学段学龄特点适量布置书面作业、体育、艺术、劳动、阅读、综合实践、跨学科融合等类型作业;教育引导学生阅读经典书籍,学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观看励志电影,学唱红色歌曲,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每天锻炼一小时等,教育引导学生远离不良影视作品和书刊杂志,不沉迷于网络和电子产品,保护好视力。 通知强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在职在编在岗教师管理,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以家教、私塾、“一对一”等名义违规组织培训补课或参与校外培训;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及寒假期间值班护校工作,学校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学校重要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一次假期交通、饮食、防火、防盗、防侵害、防溺水、防烟花爆竹、心理健康等专题教育;寒假期间要通过家长会、倡议书等形式,提醒家长履行学生监护责任,确保全体师生过一个愉快、健康、安全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