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 | |
信息来源:景泰县
发布时间:2020-08-05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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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政府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以来,我县政务公开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工作概况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以2015年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我县高度重视,扎实安排,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化建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持续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畅通了网民与政府的互动渠道。切实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对各乡镇、各部门的督促指导,使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景泰县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公开接受审查及向社会公开的范围,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公开本部门预算。各预算单位在县财政局下达预算批复文件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预算公开在景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并设立预算公开专栏,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汇总集中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基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内容,方便查询监督。 决算公开情况,2015年12月底对财政决算情况网上公开,对财政决算的收支及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暂存暂付情况、存量资金盘活情况等进行了公开及说明,并按规定公开了相关表格。纳入本地区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15个,我局在人代会批准后15日内向103个一级预算单位批复2015年部门决算数据。并在批复后20日内在景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2015年全年共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58条。 (二)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情况 减税降费公开方面,县国税局2015年1-12月享受各类备案类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户数是157户,免税收入57101.24万元,免征增值税4758.78万元。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户数3户,退付增值税税款260.34万元。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732户,免税54.89万元。县地税局为企业减免税款117.89万元,共认定小型微利企业325户,其中盈利企业76户,实际享受优惠的企业72户,政策实际受惠面达100%,共减免税额9.43万元,户均减免税额0.126万元。 (三)扶贫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深入实施“1236”脱贫攻坚行动,融合推进“双联”与精准扶贫工作,五年累计脱贫5.2万人,贫困发生率由48%降至14.32%。我县在扶贫资金管理中,一是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二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票据管理规定,加大财政直接支付力度,扶贫项目资金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三严格执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单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对达不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采购实施。四是健全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扶贫项目的透明度。五是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后续管理和资产管理的规定。六是建立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责任制,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修定《景泰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景泰县扶贫资金报账制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机制,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2015年全年共公开扶贫工作信息175条。 (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 棚户区改造公开方面,出台公布了《景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监督办法》、《景泰县经济实用住房和限价房等销售型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收益分配办法》、《景泰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转让收益分配办法》、《景泰县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景泰县2013—2017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景泰县2015—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泰县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景泰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2015年全年共公开住房保障信息24条。 (五)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环境保护公开方面,重拳开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6起,已执行环境处罚2起,罚款4.3万余元。同时,扎实开展“双随机”检查,2015年先后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22人次,抽查检查企业40家次,所接待的48件(次)群众来访和“12369”投诉均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联合县公安、食药、消防等部门开展城区噪声“百日整治”行动,对我县城区70余家娱乐进行了集中整治,下达整改通知38余份,规范经营秩序。集中整治情况全部进行了公布。2015年全年共公开环境保护信息19条。 (六)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白银市食品安全网站、景泰县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二是加强培训。2015年共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班48期,培训4542人次,其中管理岗位1535人次,特殊岗位1378人次,一般岗位1629人次。全县各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级培训120余人次。三是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在“3.15”、“12331”投诉举报暨食品药品监管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品4万余份,展出宣传展板120多块,悬挂宣传标语200余幅,接受现场咨询1.2万余人次,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充分利用现代媒介。通过各类媒体,多层次、多视角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定期通告全县食品药品市场动态、监管重点和预防措施,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截至目前共曝光食品药品违法行为27起。五是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坚持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果”的原则,共接到投诉举报57件,办结57件,投诉举报处理率100%。六是积极参加景泰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进行政策宣传,让群众能以互动的方式了解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015年全年共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48条。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人大建议办理方面,共收到人大建议68件,68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达100%。建议中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38件,占建议总数的63.29%;列入计划将逐步解决的有21件,占建议总数的35.44%;暂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的1件,占总数的1.27%。 政协提案办理方面,共收到政协提案46件。目前,46件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达100%。提案中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35件,占提案总数的77.94%;列入计划将逐步解决的有8件,占提案总数的17.39%;因客观条件限制或政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的2件,占总数的4.34%。从委员的回访情况和反馈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对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工作措施和办理结果均给予了充分肯定,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四、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把回应社会关切作为履行行政职责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回应关切能力,实现回应关切常态化。县委宣传部制定了《关于加强舆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全县舆情信息工作从报送内容、报送要求、管理办法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县审改办印发了《关于报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明确了报送主体、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措施。县政府制定印发了《景泰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2015年,景泰县信息中心共受理群众各类咨询、反映和投诉480件。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1-12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中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制度建设、组织领导、培训、考核等保障监督机制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县乡两级都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县政务公开办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培训,同时,根据县乡换届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二是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景泰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制度》、《景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举报制》、《景泰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景泰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利用制度》、《景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景泰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景泰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景泰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景泰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景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制度。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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