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 | |
发布时间:2016-03-2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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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政办发﹝2015﹞33号)文件精神,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特别是加强了对粮食行政审批、粮食收购资格、三公经费等项目信息公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于领导职务的调整,我局第一时间对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张林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监督。根据市纪委《关于成立中共白银市纪委四个纪工委的通知》(白机编字﹝2014﹞20),我局纪检组被撤销。为确保监督工作无漏洞,加强了政务公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同时,在粮食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了监督电话,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预先审核制度,对所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由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再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由专人进行网上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保密规则办事,坚持应公开的全面公开,严禁将触及单位机密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外公开,严防涉密。 (三)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43号)精神,办公室、业务科、行业科和财资科配合,结合部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共梳理出18项行政权力(1项行政许可权力、14项行政处罚权力、1项行政强制权力、1项行政监督权力、1项其他行政权力)。同时,明确了各项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承办机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现已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加载发布。二是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白银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梳理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结合部门实际,共梳理了5项便民服务事项(粮油市场行情、粮油价格监测信息、粮食机构单位信息、粮食收购资格办理、科学储粮技术应用),已在甘肃政务服务网进行加载发布。 (四)开展政务服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以及国家粮食局和省粮食局对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办证的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以及相关的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申办相对人。同时,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政府工作部门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四到位”的布署,以精简、统一、高效、便民为原则,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审批时限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审批程序由6个环节压缩为3个环节。行政审批实行电子政务网上办公系统,并明确审批事项由业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进行办理,实现行政审批透明化。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15年12月16 日,在白银粮食信息网站上主动公开39条政府信息。其中:政策法规类4条,财政资金类3条,社会民生类23条,其他类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5年以来,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我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健全。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机制不够,有待进一步探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和“合法、公正、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升粮食信息网站服务功能,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白银市粮食局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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