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6-03-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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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深化政务公开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两项工作考核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算九项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截止为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将在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白银市统计局政务公开专栏上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银市统计局联系(地址:白银市西区统办3号楼二楼,邮编:730900,电话:8221723,传真:8221723。)
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33号),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统计工作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信息公开的主要公开形式和类别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450余条,其中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数300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0条,通过市统计局网发布各类信息110条,新增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数0条,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类信息数5条;规范性文件信息数4条,依申请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数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数1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数2条;人事管理类信息数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及标准信息数0条;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数1条;重大项目建设类信息数0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类信息数2条;社会民生类信息数100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信息数0条;公共卫生、安全卫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类信息数5条;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信息数2条。全年提供服务类信息数350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5400人次。信息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及时准确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统计报表
根据《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试行)》和《白银市政府本级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的要求,我局对已公布的信息按时在白银市政府政务大厅网站上进行月报,半年报,年报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了政务信息公开联系电话和相关申请表格,2015年未发生依社会公众申请而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务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5
年我局未发生社会公众咨询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内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我局指定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为2
人,全部为兼职人员,配置专用办公设施为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一台(套),人员和办公经费在市财政核定的机关预算费用中统一列支,未单独核算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201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距《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比较狭窄,白银统计局门户网站这个平台还需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够高,政务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八、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九、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继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推进“阳关机关”建设。二是狠抓工作落实。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完善白银市统计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及时上传主动公开的信息资料,每月2号前按时报送政务公开统计数据,每季度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修订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根据本部门审改保留事项及服务事项,完善电子事项目录库,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白银市统计局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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