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3-27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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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6个部分。

  联系电话:0943-822263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甘肃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的文件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心任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打造阳光执法体系,着力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和手段,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需求,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工作文件要求,不断调整和充实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白银市司法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白银市司法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工作部门职责、公开原则、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方式及考核制度等操作规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的无缝衔接。建立健全《白银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调整和清理,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等相关标准,提高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确定副局长顾克伟同志分管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每季度调研了窗口业务开展的工作。政务公开已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为5%。

  (二)积极抓好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制定了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做到培训一年不少于2次。通过系列培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不断丰富公开内容。针对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重点加强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础信息和各类信用信息,为公众的选择提供了有效的评判依据。二是全面公开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市审改办统一部署和要求,梳理编制了局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目录,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0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等在内的全部内容在门户网及时发布。

  (四)切实创新公开载体。一是探索行政权力事项全流

  程网上办理,切实做好政务服务网宣传,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及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以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为核心,简化办事环节,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当事人需求。所有事项通过优化流程,全部放到网上办理。2016年,我局政务大厅窗口共受理办件数为93件,办结93件,进入行政审批系统运行受理的93件,办结93件,办结率100%。全部为上报件。二是积极利用网络平台,以白银司法网为门户,积极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立网上服务中心,综合提供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律师服务、公证咨询、法治宣传、司法考试、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便民服务内容,使群众足不出户便能享受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健全“12348”法律咨询专线,配备执法记录仪,加强应急处置事件能力,实现即时接待、跟进督办和限时回复,使群众更方便快捷地得到法律服务。更好的发挥媒体作用,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做强法治宣传。加强媒体建设,以“法润铜城”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积极打造“指尖学法”模式,及时推送法律服务、学法专区、法治文化等新内容,每日发布全新动态,实现信息即时共享。开展多样化“微活动”,突出法律服务功能、法律援助功能、答疑解惑等功能。以“以案释法”为突破点,采取“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建立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通过网站、微信等媒体进行发布,有效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教育宣传效果。三是编制发布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9项,实现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加载、审核、发布以及动态维护更新管理,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咨询,提供全程网上咨询服务,及时解答当事人疑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2016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和有关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情况,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本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4条,其中司法要闻161条、依法治市20条、法制宣传信息23条、工作动态信息19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5条,其他类信息15条。结合我局实际,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一是主动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情况。公开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律师、公证员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备案,司法鉴定人员名册管理等相关情况,增加与公众的互动与交流。二是主动公开机构和人事信息情况。主动公开了领导人员变动、调整情况,领导人员姓名、分工等信息,本单位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及相关职能职责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

  一是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官方政务微博平台上发布政府信息。三是通过报刊杂志等媒体发布信息。四是设置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局机关办公室作为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受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2016年我局牵头起草了《白银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一重要政策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带领工作人员精心编制解读实施意见和解读材料,并连同《实施意见》一同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一同报批。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内容包括:《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及重要意义、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保障能力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2016年3月29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白银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6﹞12号),相关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增进社会认同。

  (四)积极回应舆情及社会关切工作

  建立了《白银市司法局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制度》,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等发布权威信息,公布客观事实、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时,切实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新闻发言人”职责,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做到公开。做好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2016年办理政协提案答复1件,答复满意率100%,依法公开办理结果。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

  (六)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建立了《白银市司法局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白银市司法局违反行政决策程序》、《白银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白银市司法局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等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通过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公布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理由。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并通过多种方式集中发布。

  (七)积极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对督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建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请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度。2016年向市法制办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予以发布。全面清理了不符合法治精神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为零,并做到向社会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

  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

  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人员欠缺。我局没有专职人

  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于日常的业务工作量比较大,造成了管理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需进一步加强,工作档案

  还存在不够完整、不够规范的状况。

  改进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相关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运行情况,引导群众通过白银市司法局平台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

  (二)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我局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通过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切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严格审查,防止泄密。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做到一事一审查,防止网站违规发布泄密信息事件的发生。

  七、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白银市司法局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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