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动迁安置补偿办 | |
信息来源:白银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2-07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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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动迁安置补偿办公室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白银市动迁安置补偿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及2017年度白银市动迁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支出与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行信息公开,使社会公众享有更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全年主动公开的信息126条,电子化占有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涵盖机构设置、重点领域、政策法规、财政资金、社会民生。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及本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四)在征收信息重点公开领域,坚持高质量,严要求,求精准的原则,按照国家、省上及市上要求,积极公开相关政策信息,已基本形成常态化,并且在信息质量上严把关,严格做到及时、准确公开。 (五)回应舆情关切情况。通过在网站设立公众意见箱栏目接受公众询问及投诉。本年度我办工作开展顺利,没有成为公众关注热点,也没有引起重大舆情。 三、征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我办根据征收工作的实际,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我办网站设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专栏,今年在专栏下共公布征收与补偿信息6条,并在市政府网站及单位网站公开了《白银城区四龙路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白银城区中心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白银凤凰名都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中心街片区)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向被征收人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政府信息。我办责任科室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本年度征收工作任务下达情况、房屋征收决定,向被征收人公开职能变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及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同时,我办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将政策解读贯穿于实际征收工作中。 四、政策解读情况 在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栏目,主要结合“中心街”旧城区改造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进行了专家解读公布。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办没有收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 全年通过现场受理群众各类咨询32人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四龙路南片区棚户区改造和“中心街”旧城改造中的征收范围、补偿相关事宜等方面。工作中我办同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未出现投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办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收费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办2017年度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办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主要表现在相关科室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导致公开的征收信息不够及时,不够主动。二是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规范性有待提高。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信息较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如当前征收项目、“三重一大”事项的政策类信息相对较少,有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不够规范,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主题分类及生成日期不准确,存在重复公开的现象。三是与公众互动性不强。群众对政府事务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政府信息浏览点击量偏低,同时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比较少,在信息公开上与群众缺少互动。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公开重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重点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特别是对征收方案、程序、标准、补偿金额、测算比例、补偿方式等的公开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表,应上网、尽上网”,保证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网站、媒体、公示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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