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540C/2022-00004 生成日期: 2022-05-06
文       号: 关键字: 烟草,举报,烟,白银市,标准
所属机构: 市公安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公安局 白银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5-0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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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铲除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生存的土壤,严厉打击白银市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辖区烟草市场良好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维护好全市经济社会秩序,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健康发展,更好鼓励人民群众同涉烟违法犯罪做斗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现将有奖举报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一)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雪茄烟,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
(二)非法收购贩销真品烟草制品。
(三)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贩销假烟、走私烟。
(四)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电子烟。
(五)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六)非法收购运输烟丝、烟叶的。
二、奖励标准
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一)假冒伪劣卷烟、雪茄烟、走私烟
1.100元∕条(含)以内的卷烟、雪茄烟、走私烟,按标值的10%支付;
2.100-300元∕条(含)的卷烟、雪茄烟、走私烟,按标值的8%支付;
3.300-500元∕条(含)的卷烟、雪茄烟、走私烟,按标值的6%支付;
4.500元∕条以上的卷烟、雪茄烟、走私烟,按标值的4%支付;
第一目按标准计算,每条举报奖励费不足5元或查获的自制品牌、仿冒已淘汰的品牌等价格目录中没有数据的,按5元/条的标准奖励。   
(二)真品卷烟、雪茄烟、走私烟
1、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无证批发烟草制品、无证运输(真品)烟草专卖品、超限量邮寄或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行为的,举报奖励费原则上控制在案值的15%以内。
2、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案值大小进行支付,举报奖励费原则上控制在案值的15%以内。单案案值超过5万元或数量超过20万支的,举报奖励费控制在案值的20%以内。
(三)非法收购、运输烟叶的举报奖励费按照实际收购(变卖)价值控制在15%以内。对查获的劣质烟叶、烟丝(无变卖价值),按照每担(50公斤/担)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三、举报途径
(一)电话举报
白银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
举报电话:0943-8237887
白银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举报电话:0943-5938008
 
白银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
举报电话:0943-8227950
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治安大队
举报电话:0943-5938380、0943-5938385
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治安大队
举报电话:0943-5938986
 
平川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
举报电话:0943-6624666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治安大队
举报电话:0943-5909459、0943-5909458
 
会宁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
举报电话:0943-3222423
会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举报电话:0943-5904018
 
靖远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
举报电话:0943-6123914
靖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举报电话:0943-5968068
 
景泰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
举报电话:0943-5523340
景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举报电话:0943-5917094
(二)网上举报
白银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邮箱:byyczmk@163.com
白银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箱:42447268@qq.com
四、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市烟草专卖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并及时对举报信息进行处理。
 
白银市公安局    

白银市烟草专卖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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