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00000000/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3-02-17 |
文 号: | 关键字: | 工作,负责,管理,预算,企业 | |
所属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信息来源:市供销联社
发布时间:2023-02-17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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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⒉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⒊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⒋了解和反映农民、合作社社员和基层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全市供销合作社及社员的合法权益。 ⒌协调同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和各项业务活动,促进城乡商品流通。 ⒍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逐步发展壮大社有企业,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收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重大决策和选管理者的权利,管理直属企业。 ⒎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⒈办公室:负责办理市社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各科室综合协调、文件收发、传阅、督办、各类文件的起草、打印、上报、下发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市社机关规章制度审核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系统法律法规执行、普法教育及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法律维权工作;负责各类文书、档案管理,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购进、管理、发放工作;负责机关有关体改、机关安全管理,机要保密、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劳务人事、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办理人大提案政协议案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市社机关和直属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值班安排工作。 ⒉现代流通科:负责全市供销系统体改、机构、网店建设工作,企业规范化管理和企业上等升级工作;配合对县区社考评、编报机构人员、商品生产基地、饮食服务、社办工业、统计有关报表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物联网业务工作;负责抓好农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经营服务网络体系及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采购、营业、物价、农资等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 ⒊财务审计科:负责有关会计、财务法规、条例在全系统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企业财务工作,汇总填报全市供销系统财务报表,分析财务运作情况;负责全系统财会、审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协调与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的关系,监督检查社属企业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定期不定期的对社属企业进行财务监督检查的内部审计;负责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直属企业资产负债等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型;负责审核直属企业登录供销平台工作;负责市社机关经费收支及财务管理工作。 ⒋社有企业管理科:负责制定社有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指导社有企业经营管理与改革发展;负责直属企业社有资产开发及监督管理,负责直属企业重大融投资、项目建设及资产购置和处置的审查工作;负责市社出资企业股权管理、资本运营;指导直属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工作;负责直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系统内科技工作,制定科技发展规划;推广和转化科技成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指导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 ⒌合作指导科:负责对外合作、联络和招商引资、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组织建设和基层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全市供销社农村合作金融担保、农业保险、融资等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工作,推动系统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监督、指导农村合作金融业务规范运作及风险处置等工作;负责供销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村级综合服务社发展,组织实施全系统农业综合开发、基层组织建设及涉农项目、组织指导系统土地流转和托管工作;负责县区供销合作社及直属企业综合业绩考核工作、制定行业改革和方案、指导全系统体制改革和发展、监督检查各级社执行国家法规的情况;管理企业协会和经济学会,依法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负责市社精准扶贫工作。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白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收入524.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4.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1.12万元,增长2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6.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524.18万元,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524.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1.12万元,增长2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6.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5万元。支出内容包括: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40.2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5.5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4.8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4.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334.18万元,与上年318.06万元相比,增加16.12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90万元,与上年95万元相比,增加9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提前下达)65万元,驻兰办下属企业改制5万元,深化综合改革任务市级补助资金80万元,深化综合改革任务工作经费10万元,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储备专项资金(市级年初预算安排)30万元。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五、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35.71万元,较2022年增加0.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运行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 万元,邮电费1.08万元,差旅费6.66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08万元, 福利费2.22万元,工会经费1.77万元,其他交通费20.91万元。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为加强经费管理,市财政局对出国经费实行单项审批、切块管理制度,未下达年初预算,因因此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为加强经费管理,市财政局对公务接待费实行切块管理制度,未下达年初预算,因此公务接待费预算为零;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 公务运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因我市于2016年1月起实行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已交公务用车平台管理的单位,单位不再发生公务用车费用,因此公务运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预算为零。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 会议费用:为加强经费管理,市财政局对会议费实行切块管理制度,未下达年初预算,因此会议费预算为零;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二)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 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9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52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万元(其中:在用 0辆,价值 0元;停用封存 0台,价值 0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0 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54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要求开展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自评。2022年安排项目支出4个,运转类项目2个,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目资金865574.96元,项目支出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实施顺利,评价结果总体较好,绩效目标管理率为100%;开展单位自评的项目4个,占应评价数的100% , 评价结果总体较好。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主要是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提前下达)65万元,驻兰办下属企业改制5万元,深化综合改革任务市级补助资金80万元,深化综合改革任务工作经费10万元,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储备专项资金(市级年初预算安排)30万元。 项目涉及财政支出1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19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3年本单位所有项目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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