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SD0115/2020-01788 生成日期: 2020-06-12
文       号: 关键字: 工作,交通,运输,普法,推进
所属机构: 市交通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0-06-12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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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2020年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交通强国建设目标要求,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不断完善行业治理体系,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为加快交通强国建设甘肃实践提供坚实法治引领和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
1.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和法治部门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法治部门建设有关重大问题,落实法治工作经费,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甘肃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在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地方立法等重大决策中严格实施法定程序的标准和步骤,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把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
3.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开展典型行政复议案例的分析研判和通报,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注重运用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努力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积极应对行政诉讼,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法院司法判决。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舆论化解和社会回应工作,防止人为炒作。以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为契机,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重点提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办案质量,减少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
4.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深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经济合同审查、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程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智囊、助手作用。积极整合交通运输内部法律人才资源,并注重对法律人才的锻炼、培养、交流和使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队伍。
(二)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5.继续加强以案释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要针对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解读,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局机关各科室要对执法普法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分析解读,形成案例库,通过各种渠道予以发布,积极向普法主管部门推荐,择优选入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
6.开展交通运输立法调研工作。按照市人大、市政府2020有关立法调研工作要求,主动衔接市人大和市司法局,加强《公路法》《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甘肃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的调研工作,结合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发展实际,进一步提出修订完善办法建议意见。
7.加强信息报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法制宣传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加大交通运输法制新闻宣传力度,增强法制新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有效性。畅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交流反馈渠道,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三)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8.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以“证照分离”改革为抓手、以改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让企业有获得感为落脚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落实“负面清单”制度,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进一步取消下放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减证便民”和“证照分离”工作要求,全面推行市场准入领域的告知承诺制改革,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9.切实加强公正监管。持续推进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录入及管理,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
10.大力优化政务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流程,配合推进信息系统联通、数据共享工作。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简化交通运输项目审批流程,缩短项目审批时间,提高项目审批质量和效率。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准确了解交通运输服务对象感受和诉求,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水平。
11.开展“信用交通”创建工作。深入落实政务诚信建设相关要求,继续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根据各单位新增业务,逐步完善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认真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信用评价工作,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大幅度提升共享信息数量和质量。
(四)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12.配合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及指导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全面完成队伍组建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理顺责权关系,逐步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队伍制度体系、实施体系、监管体系和保障体系,做好相关涉改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妥善安置工作,不断夯实基层执法基础。
13.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和形象,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等工作。持续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指导各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全面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14.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加快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以执法协同办案、执法监督与评议考核、执法信息共享和交换平台为支撑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在联网治超、非现场执法、执法案卷在线制作等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15.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切实发挥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县区超限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强化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科技治超,依法打击公路货运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加强普通国省干线的治理力度,有效维护路产路权。
(五)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16.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积极采取措施广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明确宣传内容,精心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舆论环境。
17.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普法阵地优势,利用场站、码头、服务区、公路边坡、收费站、公共交通工具的宣传栏、电子屏、可变情报板等开展普法宣传。同时,采用制作微电影、短视频等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工作的感召力。
18.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针对性,将宪法学习宣传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交通强国战略落实结合起来,着力推动全行业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利用“12·4”宪法日开展丰富多样的宪法宣传专题活动,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9.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对照《甘肃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交通运输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查漏补缺,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落实,确保各项普法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圆满完成普法考核。各单位要以注重工作实效性为导向,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于12月前完成本年度普法工作自查,并于11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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