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SD0115/2020-01789 生成日期: 2020-06-12
文       号: 关键字: 安全,生产,加强,管理,建设
所属机构: 市交通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白银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0-06-12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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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发展,坚守红线底线;持续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重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交通强国建设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一、统筹推进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
1.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总结安全体系建设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研究深化提升安全体系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方法路径,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考核,构建科学高效的行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厘清安全管理职责边界,将各层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头、到岗位,不断强化对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3.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规范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责任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加强疫情防控的措施保障,有效杜绝从业人员疫病较大范围传播,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建设管理科、行业管理科、市公路建设管理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4.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改革发展。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推进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方案),补齐短板,加固底板,着力破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瓶颈制约。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综合执法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理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体制,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的安全监管职责,规范监督检查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5.持续推进平安交通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优化完善安全发展体系,满足和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求,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设交通强国筑牢安全基础。〔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6.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及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预警研判,根据阶段性特点和发展规律,提前谋划,及时部署,做好春运、全国两会、劳动节、国庆和文博会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及重点领域的安全保障工作。〔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7.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相关单位将自动消防设施接入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加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建设项目两区三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抓好行业领域火灾防控工作。〔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建设管理科、行业管理科、市公路建设管理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二、加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一)加强源头风险管控
8.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高度重视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加强对重点领域和新业态的安全风险研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和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各环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将各类风险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建设管理科、行业管理科、市公路建设管理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9.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标准。突出重点领域和源头治理,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加快修订完善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判定指南,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评价标准,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自辨、自评、自控”的内部运行机制。〔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建设管理科、行业管理科、市公路建设管理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10.加强风险源头管控。要系统评估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点基础设施运行安全风险,从源头上系统辨识风险、分级管控风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单位要及时掌握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情况,切实强化对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制止违法车辆上路行驶。〔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建设管理科、行业管理科、交通执法监管科、市公路建设管理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11.严格执行重大安全风险备案制度。突出道路客货运输、重大工程项目、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加强对重大风险点的动态监测,强化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发现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报告,建立重大风险数据库,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清单。〔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建设管理科、行业管理科、交通执法监管科、市公路建设管理处、市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12.强化预警预防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与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针对汛期、节假日、施工高峰期、雨雪冰冻天气等重要时段,加强预警信息的互联互通,做好客流、公路、水路通行情况监测,提前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运输保障方案,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加强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风险预警防控能力。〔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建设管理科、行业管理科、交通执法监管科、市公路建设管理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3.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清零”行动,研究制定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科学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严格执行重大隐患问题报备和挂牌督办制度。〔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建设管理科、行业管理科、交通执法监管科、市公路建设管理处、市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14.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公路安全设施、治超附属设施和水上航标建设管理,加强公路桥梁、隧道等的安全监测及日常维护,持续推进公路危桥、危隧、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以及重点针对汛期、节假日、施工高峰期、雨雪冰冻天气等重要时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局建设管理科、交通执法监管科、市公路建设管理处牵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三、加强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建设
15.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继续以“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机制运行、制度执行、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应用非现场监管及现代科技执法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家参与安全督查检查和评估,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及时开展安全生产约谈,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苗头性、规律性问题,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和责任追责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建设管理科、行业管理科、交通执法监管科、市公路建设管理处、市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16.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甘肃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全面开展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信用评价考核,严格实行“红、黑名单”管理,对失信行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建设管理科、行业管理科、交通执法监管科、市公路建设管理处、市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17.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监督考核。加强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办,严格按照《甘肃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实现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履职评定、职务晋升挂钩,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18.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贯彻实施好《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作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监管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加强源头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大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保障长途客运车辆运行安全。〔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分工负责〕
19.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平安船舶”“平安渡口”“渔业船舶”等专项行动,整治违法超载超运行动,加强对重点渡口、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渡船开航前检查、“三不上船、七不出航”制度和恶劣天气禁航规定。加强船舶检验质量管理,努力提升船舶检验管理水平和船舶检验能力。〔局安全技术科牵头,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分工负责〕
20.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和网上监督检查,逐步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和重点监管为主、信息化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21.加强交通安全文化建设。以文化引领安全意识、促进安全行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七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舆情风险监测和引导。加强引领示范,及时发现和推出先进典型,做好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的推广复制。持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及措施。〔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22.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扎实推进全民安全防灾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监管人员及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及时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及时深入分析公路水路行业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险情,加强事故原因分析,汲取教训,开展面向行业管理单位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认真抓好公路水运建设和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做好交通建设企业三类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提升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建设管理科、行业管理科、市公路建设管理处、市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23.加强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人员,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要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行业单位和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交通保障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及时准确统计和报送事故信息,确保首报信息报送迅速、续报及时、核报准确。〔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建设管理科、行业管理科、市公路建设管理处、市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24.建立健全城市公交安全监管体系。推进落实省、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强化出租汽车运营安全管理,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技术要求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加装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分工负责〕
四、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25.持续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决整治一些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26.组织开展企业本质安全专项行动。指导道路运输和工程建设领域重点企业加强本质安全体系建设,争取到2020年底,全市“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和交通建设项目参建企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本质安全体系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道路运输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取得成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向好。〔局安全技术科牵头,局建设管理科、行业管理科、市公路建设管理处、市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27.深入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加强恶劣环境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人机协同水平,强化深基坑、高边坡、长跨高墩桥梁、长大隧道、地质结构复杂的隧道、跨越交通主干线的桥隧、深水离岸码头及护岸建设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完善预控监测措施。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对红线问题跟踪督办。〔局建设管理科牵头,市公路建设管理处、市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
28.开展严格治理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对在役和在建独柱墩桥梁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加强桥梁检测、监测和病害治理,有效强化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工作。〔局建设管理科、市公路建设管理处牵头,市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
29.开展严查工程建设领域违规和冒险作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重点整治工程项目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和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未按评估意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冒险作业等行为。严厉打击“三违”行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转分包行为。〔局建设管理科牵头,市公路建设管理处、市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
30.继续推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持续做好路网运行监测,按照“一处一方案”原则,实施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强化危桥危隧改造,整治明洞、渡槽、跨线天桥等实体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铁立交专项调研,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普通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提升公路运营安全水平。〔局建设管理科牵头,市公路建设管理处、市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
31.持续实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年)》。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机制改革,深化驾驶员素质教育,强化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和安全技术管理,加快推进“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智能主动安全防御系统的安装应用,确保年底全部安装到位;加强客货运输和站场安全规范化管理,提升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能力,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车辆非法改装安全隐患治理,促进大宗货物、危险货物中长途运输“公转铁”和多式联运发展,减轻道路货运安全压力。〔局行业管理科牵头,局交通执法监管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分工负责〕
32.开展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违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实车核查,严把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和营运车辆注册登记关,加强信息共享比对,建立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切实强化重点运输领域安全监管。〔局交通执法监管科牵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分工负责〕
33.开展严肃整治公路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加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突出货运源头管理,强化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治超工作,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省公安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甘交发〔2018〕27号)要求,落实各方责任,加大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整治公路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局交通执法监管科牵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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