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3805/2025-171981 | 生成日期: | 2025-11-28 |
| 文 号: | 关键字: | 道路,人员,办理,运输,证件 | |
| 所属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 关于调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换证管理方式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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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白银融媒
发布时间:2025-11-2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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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从业人员负担,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换证管理方式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取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换证考试。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所持从业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从业人员应当在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第三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一)持证人死亡的;(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二、换证流程 换证人员可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途径办理。线上办理:可通过微信搜索“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完成个人登录后,按系统提示操作,在线办理证件换发;线下办理:可前往白银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4、A5号窗口现场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0943—8660389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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