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3805/2024-140443 | 生成日期: | 2024-02-12 |
文 号: | 关键字: | 运输,交通,国家税务总局,道路,有效期 | |
所属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有效期的公告 | |
信息来源:白银融媒
发布时间:2024-02-1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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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委)、税务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 和交通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 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交运规〔2021〕7号), 现将我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甘交规范〔2021〕6号)有效期同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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