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4443/2024-133494 | 生成日期: | 2024-05-24 |
文 号: | 关键字: | 入学,教育,事,政务,招生 | |
所属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甘肃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 |
信息来源:白银融媒
发布时间:2024-05-2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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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教基〔2024〕7号 各市(州)教育局、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兰州新区教体局、经发局、科技局: 现将《甘肃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 2024年5月17日 甘肃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4〕20号)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入学实现在线联办,全面取消可以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核对系统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减轻群众办事负担,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助推全省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到2024年6月底前,实现“教育入学一件事”全流程整合,确保线上认证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信息,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实施方式 通过全省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对接各地已有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接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 APP),统一接收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申请,同步提取公安、人社、自然资源等部门相关政务数据。原则上,已有入学招生平台的市(州)及县(市、区),以市为单位,将所辖县(市、区)集成到市级平台,再接入省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未建入学招生平台的地区,不再建设新的平台,直接使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教育入学一件事功能。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规范招生政策。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规范入学条件设定,区分户籍、房产、居住情况等不同类型,确定群众子女报名入学所需证明事项,最大限度减少证明材料,全面清理取消“无谓证明”“奇葩证明”,减少群众证明材料提交压力。(责任部门:省教育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建设省级招生平台。按照省级统筹的要求,在甘肃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一期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在线入学招生。系统应具备招生信息及政策发布、咨询投诉渠道公开、报名申请、政务信息调取、资格审核、录取调剂、录取结果查询等功能。实现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和监督功能。(责任部门:省教育厅) (三)强化政务信息支持。完善信息核对机制,实现申请入学信息跨部门高效调用和比对,无需提供可通过核对系统查询的各类证明,确保减证便民。相关部门按照核对时限要求,及时通过核对平台反馈授权申请人的如下信息:公安部门的户籍、居住证信息,自然资源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人社部门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 (四)完善各级办事指南。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要在省级教育入学服务指南(见附件3)和业务流程图(见附件4)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梳理补充部门名称、事项依据、申报材料、办事地址、咨询方式、监督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责任部门:省教育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实施数据集成汇聚。协调省大数据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和支撑,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提供全省统一集成服务,确保“教育入学一件事”入学招生服务系统的开发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本着“成熟一个、接入一个”的原则,循序渐进推动各地已有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平台入驻省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数据汇聚和统计分析。(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大数据中心) 四、进度安排 (一)业务梳理(5月15日前) 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最新要求,明确新生入学信息采集等办事标准,完成一件事办事流程图、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件事办事指南、一张政务数据共享清单、一个数据互通流程图、一件事申报界面设计和上线测试等工作,完善并印发《实施方案》。 (二)平台建设(5月30日前) 加速开发建设甘肃智慧教育平台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完成 小学入学招生各功能系统设置,完成省市县校四级管理功能建设,具备上线测试条件。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接入省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 (三)系统对接(5月30日前) 已有入学招生平台的地区,梳理优化业务办理标准,统一业务系统接口规范,按照集成办理相关业务标准进行改造,做到统一入口、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界面风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接入省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设置统一页面,配置业务流程,进行系统对接和上线前内部联调联试。 (四)上线测试(6月底前) 根据初步测试的情况,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工作人员进行上线测试,对测试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包括实际用时、收取材料数量、办件数量情况、政务数据提取情况、闭环运行情况等,不断优化服务体验。完善重点事项实际办事时长、精简材料、办件梳理统计、综合评价等成效分析统计功能。 (五)试点使用(7-8月底) 确定榆中县、金川区、白银区、清水县、天祝县、高台县、崇信县、金塔县、镇原县、两当县、永靖县为试点地区,启动正式上线使用。对省级平台试点县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根据最新要求制订或更新新生入学报名工作指南并及时发布。根据上线测试和试点使用情况,逐步将具备条件的地区纳入上线使用范围,推进在线招生系统使用,逐步推广。持续完善平台功能,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五、加强保障 (一)加强协同配合。“教育入学一件事”由各级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级公安、人社、自然资源部门配合落实。要建立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顺利开展。对已建成或通过升级改造、共享应用可以满足需求的招生系统原则上不再新建,最大限度节约成本,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二)加强评价监督。各地要加强对“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情况的督查指导和跟踪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要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功能、流程、内容的持续优化迭代升级工作,各地要梳理“教育入学一件事”的政策、依据、常见问题,协调同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完善“教育入学一件事”知识库信息,不断提升“教育入学一件事”的服务便捷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载体,多方位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同时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对“教育入学一件事”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有利于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开展定期督查,通报相关结果,确保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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