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0103/2021-01311 | 生成日期: | 2021-05-21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白银市2021年中考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5-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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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白银市2021年中考工作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科学规范,坚持市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中考。
1.具有白银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具有白银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户籍和学籍在同一县区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报考,由毕业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2.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县区的考生,可选择在学籍所在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但只能在其中一个县区报名。
3.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外地返银初中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水平及在校表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报名。
4.非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到所在县区教育局或县区招生办公室报名。
中考报名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其中物理、化学为合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为合卷);以上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现场测试(特殊考生除外)。
(四)考试分值
中考总分为8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物理、化学合卷150分(其中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为合卷15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体育与健康50分。
(五)考试内容
根据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内容命题,优化情境设计,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充分发挥中考命题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注重强化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科知识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道德与法治学科考试内容中含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时段内的国际国内重大时事政治和禁毒教育内容。《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按照《白银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白教基函〔2015〕13号)执行。
(六)考试时间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数学、英语考试时间120分钟,语文、理化综合、道史地生综合考试时间150分钟,特殊考生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笔试时间为40分钟。具体时间为:
6月16日上午 9:00-11:30 语文
6月16日下午 15:00-17:30 理化综合
6月17日上午 9:00-11:00 数学
6月17日下午 15:00-17:30 道史地生综合
6月18日上午 9:00-11:00 英语
6月18日下午 15:00-15:40 体育与健康(特殊考生)
残疾学生参加考试的,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七)招生计划
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县区教育局编制、市教育局统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特长生招生计划不高于本县区招生计划的5%。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市实验中学将招生计划全部分配到各县区,其中会宁县3.5%、靖远县14%、景泰县14%、白银区65%,平川区3.5%。
(八)招生范围
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以下学校(招生项目)具有在全市招生资格:市实验中学、市艺术中学、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含平川中恒学校)、会宁县第一中学(男子足球)、会宁县第二中学(男子篮球)、靖远县第二中学(男子足球、男女健美操)、靖远县第四中学(女子足球)、景泰县第一中学(男子篮球)、景泰县第二中学(男子排球、舞蹈)。
(九)志愿填报
各县区负责制定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办法,并组织填报工作,6月10日前完成志愿填报工作。报考市实验中学、市艺术中学的考生,于6月10日前到报考学校完成志愿填报。
(十)招生录取
1.各县区按照招生计划,划定本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坚持分数优先、依据志愿、参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2.市属学校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以中考成绩作为招生录取依据之一。
3.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统一管理,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由所在县区教育局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学校不得私自组织招生录取。
(十一)照顾政策
1.军人子女照顾政策按白银市教育局和白银军分区政治部《关于2013年中考招生照顾政策的补充通知》(白教发〔2013〕50号)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照顾政策按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和甘肃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应急人事〔2019〕41号)执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照顾政策按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发〔2018〕43号)执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按照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执行。
2.少数民族学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3.农村“两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30分;
4.“三侨”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各类照顾政策不累计计算。
(十二)2021年中考违规举报电话和政策咨询电话
会宁县 0943-3221824 靖远县 0943-6130941
景泰县 0943-5522995 白银区 0943-8235323
平川区 0943-6626012 白银市 0943-8246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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