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25X6/2022-143560 生成日期: 2022-05-06
文       号: 市科发[2022]24号 关键字: 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甘肃省
所属机构: 市科技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转发《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办法》 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2-05-06 16:35
浏览次数:

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甘肃省科技厅对《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甘科成规〔2022〕2号)已印发施行。为了做好省级科技成果登记,现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组织学习、认真研究,加大《办法》宣传力度,督促和指导有关单位及科研人员做好科技成果申请登记工作,尤其要高度重视科技成果时效性,要在通过验收、结题、取得评价证明、专利等后6个月内及时登录《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办理登记手续,确保科技成果“应登尽登”,避免“少登漏登”。

附件:《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办法》



白银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