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SD01/2022-00214 生成日期: 2022-01-15
文       号: 关键字:
所属机构: 市政府部门 发布机构: 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信息来源:市政府部门
发布时间:2022-01-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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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林业和草原(林业)局,局直各单位,白龙江、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全国《“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我们制定了《甘肃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甘肃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甘肃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林业草原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1

  第一节发展成效 1

  第二节发展机遇 4

  第三节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6

  第四节总体要求 8

  第二章构建“四屏一廊多点”发展格局,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12

  第一节加快建设甘南高原生态屏障 12

  第二节加快建设祁连山内陆河生态屏障 13

  第三节加快建设陇东陇中黄土高原生态屏障 15

  第四节加快建设南部秦巴山地生态屏障 16

  第五节加快建设中部沿黄河生态走廊 17

  第六节加快构建“多点”自然保护地体系 18

  第三章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20

  第一节科学推进国土绿化 20

  第二节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22

  第三节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23

  第四章强化草原保护修复,维护草原生态系统安全 25

  第一节加强草原资源保护 25

  第二节推进草原生态修复 26

  第三节合理利用草原资源 26

  第五章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28

  第一节高质量建设国家公园 28

  第二节高水平建设自然保护区 30

  第三节高品质建设自然公园 30

  第六章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质量 33

  第一节全面保护修复湿地 33

  第二节强化湿地监督管理 33

  第七章积极推进防沙治沙,促进荒漠生态稳中向好 35

  第一节科学稳步推进防沙治沙 35

  第二节统筹沙漠资源保护与利用 36

  第八章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37

  第一节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 37

  第二节严格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 38

  第九章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40

  第一节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0

  第二节推进经济林果产业提质增效 41

  第三节加快发展种苗花卉业 42

  第四节推动草产业和沙区产业发展 43

  第五节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 44

  第六节探索推进森林康养产业 45

  第十章全面推行林长制,强化林草资源监管 47

  第一节全面推行林长制 47

  第二节严格林草资源监测监督 48

  第十一章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巩固生态建设成效 49

  第一节全面提升火灾预防能力 49

  第二节提高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水平 50

  第三节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 51

  第四节加强安全生产监测管理 52

  第十二章强化支撑体系建设,促进林草高质量发展 54

  第一节加快智慧林草建设 54

  第二节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55

  第三节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56

  第四节深化林业草原改革 57

  第五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58

  第六节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治草 58

  第七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59

  第十三章保障措施 61

  第一节加强规划组织衔接 61

  第二节强化规划落实监管 62

  第三节加快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62

  第四节大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63    

  根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全国《“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组织编制《甘肃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本规划贯彻党和国家战略意图及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明确全省林业草原发展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全省林业草原健康稳步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林业草原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十三五”期间,全省林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的主要任务。“十四五”时期,林草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既有政策机遇,又有困难挑战,要准确把握全省林草生态保护及修复的基本方向,科学研判形势,创新发展思路,加快提升全省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发展成效

  国土绿化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10号),依托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和造林补助等项目,创新部门绿化、社会造林和义务植树形式,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11.33%,森林蓄积量达到2.52亿立方米,完成造林175.4万公顷(含退化林修复),新建义务植树基地3370个,创建国家森林乡村159个、省级森林小镇19个,省级森林城市4个。平凉市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甘肃省省级森林城市”称号,麦积区等6县区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县区”,古浪县八步沙林场等10个单位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秦州区林草局等12个单位被授予“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

  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建立森林督查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严格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全面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不断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无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依法开展森林执法专项行动,查处涉林行政案件11012起。

  草原生态持续向好。建立以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主要指标的草原工作考核机制,健全完善草原法规制度体系,强化草原监管服务能力,加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3.02%,建成草原鼠虫害测报站17个、草原固定监测点1154个,落实草原禁牧面积666.7万公顷、草畜平衡面积940万公顷,草原生态和生产功能稳步提升。

  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立。着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各类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83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并通过国家验收,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式批复设立。承接原省国土、环保、住建、农业等部门管理的72处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阶段性工作。

  防沙治沙效果明显。全力打好防沙治沙阵地战,有效阻止腾格里、巴丹吉林、库姆塔格三大沙漠前移和汇合,重点沙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减少、程度减轻。完成沙化土地综合治理68.65万公顷,建成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21个,封禁面积30.86万公顷。在长期治理风沙危害过程中涌现出了古浪八步沙林场六老汉“三代人”为代表的时代楷模、先进治沙造林群体、治沙英雄、全国劳模。

  林草产业健康发展。持续围绕做优做强经济林、木本油料、林草种苗、特色牧草、森林湿地沙漠旅游等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全省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达148万公顷,草原干草产量达到1433万吨,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拓展到8个县区和27个新型经营主体。

  生态扶贫精准有力。积极落实生态护林员、退耕还林还草、林果产业、生态效益补偿、帮扶力量精准到户和林业项目资金精准倾斜的“五个精准到户、一个精准倾斜”林业扶贫举措。选聘生态护林员6万多名,草原管护员1.5万多名,带动29.2万多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取得双赢。

  重大改革稳步推进。林草机构改革平稳过渡,整合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自然保护地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监督管理职责,新组建省市级林业和草原管理机构,设立了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国有林场主体改革全面完成,252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98亿元,认定登记家庭林场1276家,林业合作社增加到3785个,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1家。

  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报请省人大修订《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废止《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修订发布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认真落实《甘肃省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和《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促进法治林业建设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依法惩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成效。祁连山保护区内144宗矿业权全部退出,42座水电站完成分类处置,25个旅游项目完成分类整改;全面完成禁牧53.43万公顷,草畜平衡103.37万公顷;妥善解决保护区37.8万公顷“一地两证”问题。积极推进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绿盾”专项行动,认真对纳入“绿盾”专项行动问题台账的1845个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率达98.92%。

  第二节发展机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期间,作出了“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和“要弘扬‘六老汉’困难面前不低头、敢把沙漠变绿洲的奋斗精神”等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加快推进全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努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林草部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使命。

  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要求,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提供了新契机。甘肃地处“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北方防沙带”的交汇区,是西部乃至全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全面落实《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案》,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谋篇布局,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深入实施我省青藏高原地区、祁连山区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是加快构建“四屏一廊多点”林草生态保护发展格局,增强全省生态系统稳定性,提高生态系统质量的重要抓手。

  履行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承诺,赋予了林草事业发展新使命。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发挥林草优势,积极扩大林草面积,提高林草质量,提升碳汇增量,增强碳汇能力,减少碳库损失,对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美丽甘肃意义重大。

  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增添了林业和草原发展新动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党中央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首倡之地及黄河上游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全省林草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和特殊使命,也面临难得发展机遇。深入推进黄河流域森林草原湿地保护修复,提升水源涵养补给功能,事关黄河上游生态安全,事关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面建立和推行林长制,为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责任提供了机制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是林草监管体制和治理体系的重大创新。积极建立由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双林长”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强化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压实地方政府增绿、护绿、用绿主体责任,有利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林草资源。

  第三节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总体上看,全省林业草原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生态环境整体趋好,但成效并不稳固,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与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望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林草生态建设依然面临一些突出挑战和问题。

  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质量总体不高。全省乔木纯林面积大,亚健康林分面积过半,中幼林比例高达63%,森林生态系统相对脆弱且不稳定。草原质量总体不高、等级较低,生态承载压力较重,近70%的草原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治理难度大。河西等地区荒漠生态系统敏感性强且自动调节能力不强,土地荒漠化沙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部分湿地生态补水困难,生物多样性降低,涵养调蓄水资源功能弱化。

  林草生态保护修复任务依然繁重。全省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挤占、破坏林草生态空间等问题仍时有发生。草原资源和环境承受的压力较大,与新时代草原保护修复工作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多头管理、历史遗漏问题突出,森林火灾隐患、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和草原鼠虫害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气候干旱和水资源缺乏制约林草发展。全省自然降水稀少,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总量短缺,生态用水保障难度大,特别是河西地区和黄土高原地区,生态建设受水资源不足影响尤为突出,现有植被存在较大退化风险。水资源刚性约束倒逼加快调整绿化方式,合理选择树种草种,科学开展造林绿化。

  林草基础支撑能力相对薄弱。全省森林草原应急防火道路、管护站点用房及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短板突出。生态保护修复基础研究薄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较低,科技服务平台体系不健全,支撑生态保护和修复的调查、监测、评价、预警等能力总体不强。

  生态产业转型升级缓慢。促进林草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全面形成,林草生态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经营规模“松、散、小”且活力不足,林草资源产业开发优势没有充分挖掘出来,初级产品多,精深加工等产业链条短,品牌建设滞后,大型龙头企业缺乏,带动效应偏弱,市场竞争力不强。

  生态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全省地方财政困难,林草工程建设仍以中央投入为主,投资渠道较为单一,资金投入整体不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效途径缺乏,社会资本进入意愿不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仍不够完善,森林补偿标准不够高,湿地补偿范围相对窄,林草投融资难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

  管理体制机制与林业草原高质量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全省86个县(区)中54个撤并县(区)级林业机构,管理技术人员分流划转,森林公安队伍整体转隶,面对新形势,部分林草部门存在惯性工作思维,角色转换尚不到位,部门工作合力亟需强化,日常协调机制有待健全。

  第四节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以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融合发展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高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发展生态富民产业,为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和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贡献。

  基本原则。“十四五”时期,全省林草事业发展应坚持以下原则:

  ——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牢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森林、草原、湿地休养生息。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发展绿色产业,推进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

  ——科学绿化、量水而行。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及植被生长发育规律等因素,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和选择绿化树种草种。将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和承载能力,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合理落实林草保护修复任务。

  ——突出重点、精准治理。聚焦甘南高原、祁连山、陇中陇东黄土高原、秦巴山地及中部沿黄等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加快提升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承载力。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鼓励探索投融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林草服务等方面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协同创新,扩大改革创新红利,释放各类主体参与林草建设的内在潜力和活力。

  规划目标。主要包括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主要目标。

  ——2035年远景目标: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得到严格保护和有效修复,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建成,野生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明显增强,林草碳汇能力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整体改善,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美丽甘肃目标基本实现。

  ——“十四五”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12%,森林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3.5%,湿地保护率超过44.16%,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超过20%,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达56万公顷。  

  专栏1 甘肃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现状值 2025年 指标属性

  1 森林覆盖率①(%) 11.33 12 约束性

  2 森林蓄积量(亿m3) 2.52 2.8 约束性

  3 乔木林单位蓄积量(m3/hm2) 95.45 105 预期性

  4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53.02 53.5 预期性

  5 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 --- >20 预期性

  6 湿地保护率②(%) 44.16 >44.16 预期性

  7 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万hm2) 45.82 56 预期性

  8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 --- ≥75/≥80 预期性

  9 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 0.9/--- ≤0.9/≤3 预期性

  10 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 4.4/12 完成国家下达指标/≤10 预期性

  11 林草产业总产值(亿元) 523 600 预期性

  12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③(亿元) 1825 >1825 预期性  

  

  注:①森林覆盖率:根据历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成果及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测算。

  ②湿地保护率:根据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测算。

  ③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本指标为2011年甘肃省政府发布数据。届时结合国土“三调”成果融合后的森林资源调查数据,按最新规范进行评估后修正。     

   第二章构建“四屏一廊多点”发展格局,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以国家、省上相关规划为依据,争取启动实施一批重点林草生态建设工程和项目,加快构建“四屏一廊多点”林草生态保护发展新格局,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第一节加快建设甘南高原生态屏障

  本区包括甘南州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以及临夏州康乐县、广河县、和政县、临夏市、临夏县、积石山县、东乡县,属于黄河干流水系和洮河、大夏河支流水系,是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和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双重规划”)青藏高原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生态问题:退化草原治理任务较重,草原鼠虫害分布面积大,局部地区黑土滩、毒害草严重,本土化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不够。部分沼泽湿地面积缩减,生态功能降低。境内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水土保持功能不强。区域水源涵养能力亟需巩固提升。主攻方向:以建设黄河上游水源涵养中心区为重点。严格落实草原禁牧、轮牧措施,推动以草定畜、定牧,实现草畜平衡,稳步有序开展退牧还草、人工草场建设,推进玛曲县、碌曲县黑土滩型退化沙化草原综合治理,加大草原鼠虫害防治力度;积极推进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恢复退化湿地生态功能和周边植被,提升高原湿地、江河源头水源涵养能力,打造高海拔地带重要的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栖息地;加强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护,实施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完整和功能稳定;加强临夏西南部太子山沿线生态保护修复;加强野牦牛、藏羚羊等野生动物和黑颈鹤、黑鹳等候鸟栖息地保护,保障野生动物迁徙生态廊道安全。   

  专栏2 甘南高原区生态保护修复重点

  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加强甘南黄河首曲水源补给区中部及西南干流沿线、洮河上游及大夏河干流中度以上退化草原治理,实施轮牧休牧、人工种草、草原围栏等生态工程,开展草原有害生物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等。落实草原、森林、湿地等生态补偿政策。推进黄河首曲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修复湿地植被群落和生物栖息地,完善湿地资源监测体系建设等。在北部灌木林地和疏林地、东部洮河两岸,科学实施封山育林、退化林分修复、中幼林抚育、人工造林,提高造林质量。加大玛曲县沿黄河区域沙化土地和退化草原治理力度。启动实施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

  创建若尔盖国家公园。加强甘肃、四川两省衔接协调,启动各项前期工作,开展相关调查和专项规划编制,争取申报创建若尔盖国家公园。

  第二节 加快建设祁连山内陆河生态屏障

  本区为发源于祁连山的疏勒河、黑河、石羊河流域及哈尔腾苏干湖水系组成的内陆河地区,包括酒泉市、嘉峪关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的所有县区和山丹马场,属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组成部分。该区域是国家“双重规划”确定的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和北方防沙带的关键区域,也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重点区域和遏制风沙危害的战略前沿阵地。主要生态问题: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结构不稳定,质量不高,生产力低,水源涵养能力不强。局部地区荒漠化和沙化仍在扩展,土壤风蚀严重,退化沙化草原亟待治理修复。祁连山冰川消融退缩,内陆河年径流量波动大。自然湿地保护压力大,绿洲防护林退化严重。主攻方向:以增强区域水源涵养能力和防沙治沙为重点。加快建立以祁连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突出对原生态的保护修复,持续巩固提升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成果;加强河西走廊地区绿洲和湿地生态保护恢复,推进祁连山沿山浅山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科学开展草原封育、补播改良、黑土滩治理和毒杂草防治,加快人工草原建设,增加草原可持续能力;加强山丹马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进野生动物受损栖息地修复,加大雪豹、白唇鹿、藏野驴、野生双峰驼、普氏野马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力度;打好防沙治沙阵地战,严格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保护和营造荒漠灌木植被,强化民勤、敦煌、金塔等重点沙区风沙口治理与重点沙漠边缘治理。

   专栏3 河西祁连山内陆河区生态保护修复重点

  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在祁连山北麓东段、中段、西段等区域,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采取差别化治理措施对黑土滩型退化草原、沙化草原进行综合治理,实施围栏封育、毒害草治理、鼠虫害防治等生态措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修复,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中幼林抚育等措施。重点在阿克塞县和肃北县实施沙化土地综合治理。落实草原、森林等生态补偿政策。加快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

  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开展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和封禁保护;加强天然灌木林保护,加强现有人工林抚育管护,推进人工造林种草;实施禁牧封育、退化草原改良,休牧轮牧,落实草畜平衡;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生态补水;采取更新修复、补造修复等方式,实施退化林修复。加大八步沙区域生态治理和民勤生态示范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快实施区域规模化防沙治沙项目。

  黑河中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对沙漠与绿洲过渡带、严重风蚀沙化地区等沙尘源区实施严格封禁保护,必要区域开展工程治沙;保护白刺林、红砂林等天然灌木林;开展禁牧封育,休牧轮牧,落实草畜平衡;科学营造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适度加大灌草绿化比例;加强张掖黑河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实施退化草原治理。对严重沙化耕地、生态移民腾退耕地,按照国家批准的任务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加快实施区域规模化防沙治沙项目。

  疏勒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对天然荒漠植被、绿洲周边和河流两岸实施封禁保护;禁牧封育、休牧轮牧,加强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草原植被;通过生态补水、植被恢复等措施恢复湿地;建设防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防护林,适度加大灌草绿化比例。

  第三节加快建设陇东陇中黄土高原生态屏障

  本区处于泾河、渭河等黄河支流上游地区,包括庆阳、平凉、定西三市所有县区及白银市会宁县的部分区域。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也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和“双重规划”黄河重点生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生态问题: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极度贫乏,林草生态系统退化,水源涵养功能低下,水土保持功能不强,生态系统脆弱敏感,森林草原保护修复任务重。主攻方向:以防治水土流失、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为重点。遵循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地区植被地带自然分布规律,加强水资源平衡论证,以水定绿,加大重点区域及洮河、祖厉河等流域林草植被保护建设力度,提高植被盖度;加大重要水源涵养林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积极开展封山禁牧、轮封轮牧和封育保护,促进自然恢复;统筹实施退化林修复和退化草原治理,提升林草生态系统质量。

   专栏4 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区生态保护修复重点

  陇中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在人工林退化风险较高区域,以自然恢复和人工辅助修复为主,通过实施高密度人工林合理疏伐、乡土植被补种等措施,加快单一、高耗水人工林的结构改善和功能提升,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在黑山峡流域近腾格里沙漠区域,以人工辅助修复为主,重点开展沙化土地治理,通过沙化土地封禁、营造防护林带、防风固沙等措施,减少区域沙化面积。推进临洮洮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与恢复,提升区域水源涵养能力。

  陇东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科学实施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巩固提升退耕还林成果。以自然恢复和人工辅助修复为主,通过实施禁牧封育、补播改良、鼠虫害治理、黑土滩等退化草原综合治理等措施,治理退化草原。建设生态廊道,扩大并改善物种栖息地,提升区域生物多样性。在人工林退化风险较高区域,以自然恢复和人工辅助修复为主,通过实施高密度人工林合理疏伐、乡土植物补种等退化林修复措施,加快单一、高耗水人工林的结构改善和功能提升,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

  加强环县沙化土地治理。对接全国“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以平凉、庆阳、定西等市州为主,争取启动陇东黄土高原林草系统治理项目和渭河上游林草系统治理项目。推动平凉市林草生态扶贫及储备林项目和庆阳市林草修复项目建设。

  第四节 加快建设南部秦巴山地生态屏障

  本区地处长江上游,包括陇南市、天水市的所有县区及甘南州舟曲县、迭部县,本区属秦巴山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和“双重规划”确定的黄河重点生态区重要区域,是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间能量流动与物质循环的重要廊道之一和生物多样性交换的通道,也是全省天然林集中分布区。主要生态问题:次生林和人工林占比大,结构不佳、质量总体不高,生态系统功能降低,水源涵养能力减弱。大熊猫等濒危物种生境破碎化,生态廊道连通不畅,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重。主攻方向:全面加强珍稀濒危野生种质资源保护培育,保护秦巴山区自然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全面保护天然林,提高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水平,持续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加大大熊猫、金丝猴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境恢复,改善栖息地碎片化、孤岛化、种群交流通道阻断的状况,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

  专栏5 南部秦巴山区生态保护修复重点

  秦岭西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水源涵养林保护恢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强化退化林修复、天然林保护保育、公益林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退化湿地保护修复。加强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的保护修复,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建设大熊猫生态廊道,防治外来物种入侵,改善物种栖息地,加强重要物种保护,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对接全国“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争取启动实施渭河上游(天水段)林草系统治理项目。

  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加强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和检疫,科学处置疫木,防止扩散。实施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无人机监测设备、野外监测防护设备、测报工具箱、自动化分子监测系统、检测系统等,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培训。

  第五节 加快建设中部沿黄河生态走廊

  本区是黄河干流在我省主要流经区域,包括兰州市的所有县区(含兰州新区),临夏州永靖县,白银市白银区、平川区、靖远县、景泰县及会宁县部分区域,是“双重规划”黄河重点生态区重要区域,也是水土流失重点预防治理区和阻止北沙南延重要防线。主要生态问题:气候干旱,降水量稀少,森林草原面积小、质量低,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和服务功能弱,生态承载力不足,林草资源保护与利用矛盾突出。主攻方向:以三北防护林等重点工程为依托,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推进黄河干流及支流区林草植被恢复,提升植被盖度;结合生态水系分布及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科学统筹推进城区、城市周边、村镇、交通沿线和水系两侧造林绿化,加大黄河干流沿岸生态修复;支持兰州市、白银市科学开展兰州-白银段黄河干流段湿地保护与利用。

   专栏6 中部沿黄河区生态保护修复重点

  中部黄河周边生态保护与建设。科学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加强退化林修复。以自然恢复和人工辅助修复为主,通过实施禁牧封育、退耕还草、补播改良、鼠虫害治理等综合措施,治理退化草原。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加大白银等地区沙化土地封禁和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加强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的保护修复,改善物种栖息地。推进兰州市南北两山及“省门第一道”等区域绿化美化。

  陇中黄土高原林草系统治理。对接全国“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以兰州市、白银市、临夏州为主,争取启动区域林草系统治理项目,加强国土绿化、退化林草植被修复、湿地保护利用和防沙治沙。

  第六节 加快构建“多点”自然保护地体系

  “多点”是指全省重要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主要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等保护地。主要问题:部分保护地保护区域呈现孤岛化,生态连通性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监测体系不健全。项目建设开发和人为活动对自然保护干扰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部分保护地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不顺、功能分区不合理,规划体系不完善,保护能力亟待提高。主攻方向: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持续推进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空间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保护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科学构建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态廊道;加快提升自然保护地综合保护能力,严格保护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提升保护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图1 全省“四屏一廊多点”生态建设格局示意图

   第三章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坚持扩增量、优存量、提质量,全面推进国土绿化,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科学保育森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森林碳汇等生态功能。

  第一节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

  全面落实国土绿化空间。对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三调”成果,依据《全国国土绿化规划纲要》,科学编制全省国土绿化规划。科学划定造林绿化用地,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荒滩、退化林等空间开展造林绿化。发挥相关行业部门作用,依法开展铁路、公路、河渠两侧,湖库周边等绿化建设。坚决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种草,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科学开展造林绿化。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科学确定绿化方式,合理配置林草植被,积极推广使用乡土树草种和容器苗、生根粉、保水剂等困难地造林技术,大力营造混交林。加强新造幼林地封育、抚育和补植补造,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认真开展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建立健全造林作业设计审查制度,定期开展国土绿化成效评价。“十四五”期间完成造林绿化66.66万公顷以上。

  组织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全力抓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造林补贴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实施。按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加大甘南高原、祁连山沿山浅山区、子午岭、关山、小陇山等重要水源涵养林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推进陇东陇中黄土高原生态脆弱区、沿黄干支流和重要水源地国土绿化。支持兰西城市群国土绿化和生态廊道建设,推动兰州市省门第一道绿化提升,积极争取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发挥国有林场示范带动作用,创新与地方合作异地造林模式。对有发展储备林意愿的地区,应结合区域资源条件和国家储备林建设政策支持方向,科学谋划并有序推进储备林项目建设。

  统筹推进城乡绿化。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乡、村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小镇和森林乡村创建工作,把城镇、乡村周边绿化美化作为国土绿化增量的重点,推动城乡片林、景观通道、庭院绿化、乡村绿道、休憩公园等建设,打造宜居、宜游、宜业的绿色美丽城镇和乡村。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改善古树名木生长环境。到2025年,力争建成3个国家森林城市、10个省级森林城市、100个省级森林小镇。

  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坚持全省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认真组织开展各级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开展“3.12”植树节线上线下宣传咨询、网络捐款活动,积极引导公民通过造林绿化、抚育管护、 自然保护、设施修建、认种认养、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及其他形式等多种尽责形式参与义务植树。深入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完善省级“甘肃全民义务植树网”,全面推开市(州)全民义务植树网站创建工作。到2025年,力争各市(州)全部创建开通市级网站,策划网络参与义务植树项目20个以上。

  持续提升林草增汇固碳能力。围绕国家“双碳”重大战略,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森林草原扩面增效,充分发挥森林草原直接增汇和间接减排作用。加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巩固林草建设成果,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坚决防止森林草原灾害引起碳排放。加大湿地保护与恢复力度,促进湿地总量稳中有增,逐步增加湿地碳汇。

  第二节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全面保育天然林资源。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建立健全森林管护制度,严格保护原生性森林,继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控制天然林资源消耗。坚持保育结合,加强自然封育,持续增加天然林资源总量。科学开展天然中幼龄林抚育和退化次生林修复,加速林分正向演替。

  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推动国有林业经营单位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建立以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管理机制。推动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子午岭华池分局国家森林经营试点工作,建立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经营技术模式的示范林、模式林1万公顷,并在子午岭、关山、康南等次生林区推广。

  加强灌木林培育。结合区域自然生态条件,坚持以水定绿,科学实施灌木林封育补植补造、退化灌木林改造,稳步扩大灌木林面积,提高灌木林盖度和质量。加大对河西等地区灌木林的封禁保护,促进荒漠区灌木植被有效恢复。

  第三节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编制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科学划定林地保护等级,实行分级保护。强化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执行林地使用定额制度和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科学经营林地,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对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区域林地、以及木本粮油和生物质能源林地进行重点保护。严格执行凭证采伐林地上林木制度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到2025年,力争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12%,森林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

  加强公益林保护管理。结合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同步优化国家级公益林。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探索对公益林实施差异化补偿。实行公益林分级分类管理,对公益林实施严格保护。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监测站(点),对气象、土壤、水文、植被特征等要素进行监测,建成具有长期、定位、连续观测能力的公益林生态效益监测体系,科学定量评价公益林生态效益。

   专栏7 营造林重点工程项目

  三北防护林工程。推进三北工程区造林、封山(沙)育林及退化林修复改造项目,继续抓好黄土高原等重点区域防护林基地建设和综合治理。

  退耕还林工程。认真落实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巩固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对符合退耕还林政策要求,按照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有计划实施退耕还林。

  天然林保护修复。开展天然林封禁性保护、公益林建设和天然林资源培育。加强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

  森林抚育项目。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育阶段的林分特征,采取抚育间伐、补植补造、退化林修复,解决中幼龄林中林分过疏、过密等结构不合理问题。

  退化林修复项目。对退化林采取人工干预措施,改善林分结构和生境,提高林分质量,恢复和提升生态功能。

  造林补贴项目。依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和迹地上开展人工造林、实施退化林修复改造。

   第四章强化草原保护修复,维护草原生态系统安全

  加快建立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严格保护草原资源,稳步推进草原生态修复,科学开展草原利用。

  第一节 加强草原资源保护

  积极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科学划定基本草原范围,确保将最基本、最重要的草原划定为基本草原,落实最严格的保护和管理措施,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

  规范草原征占用管理。加强甘南、祁连山等重要生态区位草原保护,严守草原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草原资源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依法分级做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禁擅自改变草原用途和性质,严禁不符合草原保护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加强对草原上经营性旅游活动管理,依法规范规模化养殖场、农牧民养殖棚圈等设施建设占用草原行为。

  全面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科学划定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区范围,实行动态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禁牧区优化调整。完善草原理论载畜量计算方法,科学核定草原理论载畜量,组织开展草畜平衡管理示范。推进季节性休牧和划区轮牧。加大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力度,杜绝超载过牧、违规放牧等行为。建立完善配套措施,落实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第二节 推进草原生态修复

  分类施策修复草原生态。在草原退化严重地区,采取禁牧封育、补播种草、松土施肥、鼠虫害防治、黑土滩治理、草场灌溉等措施,促进草原植被恢复。对已经开垦的草原,按照国家批准的范围和规模,有计划地实行退耕还草。在水热条件适宜地区,鼓励和支持人工草原、优质饲草基地建设,促进草原生态修复与草原畜牧业融合发展。

  加大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力度。精准对接国家草原保护修复发展规划和项目安排,争取国家加大扶持力度,组织实施好退牧还草、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退耕还草等各类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和成熟治理模式推广应用,加快退化草原植被和土壤恢复,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十四五”期间完成草原改良33.33万公顷。

  第三节合理利用草原资源

  创建草原自然公园。积极推进草原自然公园申报创建工作。加快合作美仁、玛曲阿万仓2个草原自然公园建设,探索建立草原类型自然保护地,实行整体保护、差别化管理。强化草原自然公园建设管理,探索草原生态保护与草原科学利用协同发展新模式。

  推进草原资源多功能利用。打造一批以草原风光为主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和精品旅游线路,加快发展以草原文化、民族风情为特色的草原文旅产业和生态康养产业,推动草原旅游加快发展。充分发挥草原资源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鼓励支持低收入人口参与草原保护修复。

   专栏8 草原保护修复重点工程项目

  退牧还草工程。依托国家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通过草原围栏、退化草原改良、人工种草、黑土滩治理、毒害草治理等措施,修复草原生态系统,提升草原生态质量。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依托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修复资金,在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围栏封育、补播改良、浅耕免耕种草、松土施肥、草场灌溉、鼠虫病害和毒杂草防治、黑土滩型退化草原治理、建后管护等综合措施,加快退化草植被和土壤恢复。

  退耕还草工程。对于全省15-25度重要水源地、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按照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通过人工种草,恢复草原植被。  

  第五章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科学有序推进国家公园设立和建设,完善统一分级管理体制,加快保护设施建设,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

  第一节 高质量建设国家公园

  加快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完善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机构,协调解决国家公园保护发展重大问题。加强大熊猫种群保护和栖息地修复,开展大熊猫种群及其栖息地调查,建立野生大熊猫个体信息库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数据库。强化大熊猫可食竹保护。建设生态廊道,增强栖息地连通性。完善设施设备,建立野化放归基地。建立社区共管机制,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国家公园保护、建设与管理。建立人兽冲突预警体系,完善野生动物补偿机制。加强综合监测与自然教育,建设智慧国家公园,完善野外观测站点、自然教育基地、科普宣教和生态体验设施。健全社会参与和志愿者服务机制,搭建多方参与合作平台。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建立国内外“友好保护地”关系。到2025年,大熊猫野生种群稳定繁衍,栖息地适宜性和连通性增强。

  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完善管理机构,成立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加大祁连山保护修复力度,打通野生动物栖息地之间的廊道。配合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园区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编制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负债表。研究制定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片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自然资源资产及文化遗产管理、自然资源监管、科研科普、生态环境教育、社会参与等管理制度和办法。整合现有监测系统,构建祁连山国家公园“天地空”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开展祁连山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生态状况等方面监测评估。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执法协调联动,建立系统完善的综合执法制度体系。完善社区共管、社会参与机制,设立生态管护公益岗位、社会服务公益岗位,配合制定特许经营清单,建立特许经营制度。到2025年,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更加健全完善,保护管理效能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生态功能显著增强。

  创建若尔盖国家公园。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同四川省沟通衔接,合力推进国家公园创建工作。依托现有尕海—则岔、黄河首曲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甘肃省玛曲青藏高原土著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组建若尔盖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机构。加快推进前期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若尔盖公园甘肃省片区科学考察及符合性认定报告、社会影响评估报告、设立方案、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合理确定空间布局,科学划定功能分区。配合国家开展勘界工作,勘定国家公园范围。加大区域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等生态资源保护修复力度,建立健全支撑保障体系,完善动态监测网络体系,引导周边社区建设与国家公园整体保护目标相协调,吸收当地居民参与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到2025年,力争创建跨甘川两省的若尔盖国家公园。

  第二节 高水平建设自然保护区

  完成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持续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以及后续工作,加快推进批建不符合程序和没有明确范围及功能区划的省级自然保护区确认确界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形成科学、规范、精准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面积和边界矢量数据。

  提升自然保护区管护效能。加快推进多儿、太子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特种救护、保护设施设备购置维护与相关治理、专项调查监测、宣传教育等。加大省级财政对自然保护区建设补助投入,支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和管护能力建设。

  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绿盾”强化监督和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区明查暗访,坚决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和保护管理成效评估,指导保护区管理机构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第三节 高品质建设自然公园

  促进自然公园可持续发展。强化地质公园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做好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旅游资源开发有机衔接。加大地质公园科普和宣传工作。积极推进临夏世界地质公园创建工作。推进森林公园、沙漠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合理划定各类自然公园范围。稳步推进自然公园总体规划修编。

  增强生态文化服务功能。强化自然公园保护修复,提升优化自然公园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属性和景观特征。合理利用自然公园风景资源,建立完善森林公园、沙漠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自然公园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设备,加强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服务设施建设,丰富各类生态服务产品,提升自然公园生态服务供给能力。  

  

  专栏9 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项目和任务

  国家公园建设。开展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勘界立标。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和装备,整合提升管护巡护、科研监测、公众教育和支撑能力系统,构建天空地一体化、全覆盖、智慧化的立体保护网络。配套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基础设施。打通生态廊道,开展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创建若尔盖国家公园,完成甘肃省片区科学考察及符合性认定、社会影响评估报告和设立方案等编制。

  自然保护区建设。全面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完善和提升资源管护、科研监测、自然教育、应急防灾、基础设施等体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连通生态廊道,促进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加快洮河、黄河首曲、多儿、太子山等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提升太统-崆峒山、民勤连古城、敦煌阳关、安西极旱荒漠、莲花山、连城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水平。重点支持除纳入国家公园和湿地类型外的1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和管护能力建设。

  自然公园建设。根据国家级自然公园保护需要,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针对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开展自然植被和林相改造,加强自然公园保护管理、宣传教育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合作市美仁和玛曲县阿万仓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

  保护地整合优化。推动完成2个国家公园、56个自然保护区、24个风景名胜区、36个地质公园、91个森林公园、13个湿地公园和11个沙漠公园的整合优化,初步建成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承载力。

  保护地规划编制(修编)。结合保护区整合优化成果和国土空间规划,加快修编麦积山、崆峒山、鸣沙山-月牙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关山莲花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及小崆峒、云崖寺、龙泉寺等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张掖丹霞国家地质公园、敦煌雅丹国家地质公园规划。适时启动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    ?

  第六章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质量

  加大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全面提高湿地保护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形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善、规模适宜的湿地生态保护体系。

  第一节全面保护修复湿地

  加强湿地保护。强化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科学确定湿地管控目标,严格湿地用途管制,确保湿地总量稳定。落实湿地管护责任,重点保护生态系统典型、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的自然湿地,逐渐形成覆盖面广、连通性强、层级合理的湿地保护格局。

  强化退化湿地修复。科学实施甘南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湿地(尕海、黄河首曲国际重要湿地)以及祁连山河西走廊地区湿地(盐池湾、黑河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恢复退化湿地生态功能和周边植被,提升高原湿地、江河源头水源涵养能力。

  第二节强化湿地监督管理

  落实湿地分级管理。积极申报国家重要湿地,推进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发布。加强湿地资源监管,引导湿地科学利用。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湿地征占用管理,禁止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行为。加快全省湿地泥炭沼泽碳库资源调查。加强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全面开展湿地生态监测,探索建立全省湿地生态监测常态化机制。

  创新湿地公园管理方式。推动政府与社区等相关方共管共建湿地公园,建立完善湿地公园管理机构,鼓励湿地分布区优先安排当地居民参与湿地生态管护,促进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加强湿地公园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专栏10 湿地保护修复重点项目

  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以候鸟迁飞路线上的甘南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湿地以及祁连山河西走廊地区湿地为主,实施黄河首曲等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

  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在黄河首曲、尕海则岔、盐池湾、张掖黑河等国际重要湿地和敦煌西湖、敦煌阳关等国家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保护生物多样性。

  湿地生态监测。在国际(国家)重要湿地、湿地类型保护区、湿地公园开展湿地生态监测,探索建立全省湿地生态监测常态化工作机制。  

  第七章积极推进防沙治沙,促进荒漠生态稳中向好

  大力弘扬八步沙“六老汉”困难面前不低头、敢把沙漠变绿洲的当代愚公精神,因区施策,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强化重点沙区综合治理与保护,统筹沙漠资源保护与利用,实现沙区生态、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第一节 科学稳步推进防沙治沙

  加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管理。加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保护,稳定和提高荒漠植被盖度,促进荒漠植被休养生息。制定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监测技术规范,定期组织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生态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监测评估,探索封禁保护区管理机制和补偿办法。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巡护、监测等管理工作,维护封禁、警示等基础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遏制荒漠化、沙化扩展。到2025年,新建1-2个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新增重要区域沙化土地保护面积1万公顷以上。

  推进重点区域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稳步推进重点沙区县防沙治沙,有效阻止腾格里、巴丹吉林、库姆塔格三大沙漠前移和汇合,维系沙漠绿洲生态平衡,筑牢北方防沙带。支持武威市建设民勤生态示范区和实施八步沙区域生态治理,推动白银市北部、酒泉市东北部沙区生态治理,加强甘南州玛曲县和庆阳市环县沙化土地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封沙禁牧制度,加快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到2025年,新增沙化土地综合治理56万公顷。

  第二节 统筹沙漠资源保护与利用

  加强国家沙漠公园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沙漠公园规划,全面落实分区管控措施。加强对沙漠公园内典型的沙漠生态系统、丰富的沙漠生物多样性及具有明显的沙漠生态特征的景观资源分布区域保护。合理利用沙漠自然与人文景观资源,积极挖掘沙漠公园特色旅游产品,开展适度的景点建设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8个国家沙漠公园,新建1-2个国家沙漠公园。

  探索开展光伏治沙。支持各沙化重点县区利用沙区光照资源优势,依法依规科学开展“光伏+治沙”项目建设,探索形成光伏复合中草药种植、光伏复合牧草种植、光伏复合苗木种植等综合治沙利用模式,实现光伏发电、生态修复、富民利民共赢。 

  

  专栏11 防沙治沙重点项目

  国家沙化封禁保护区。续建金塔县石梁子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和敦煌市东戈壁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新建甘肃金塔县红墩子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规模化防沙治沙项目。全面完成高台、临泽、山丹、永昌、古浪、民勤、玛曲7个县试点建设任务,并在全省重点沙化区域逐步推进。

  国家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建好武威市市级,金塔县、临泽县、环县3 个县级国家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突出、治理模式多样、系统完整、科技含量高、生态治理效果明显的精品示范工程区。 ?

  第八章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认真履行生物多样性保护职责,持续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旗舰物种等保护管理,加快恢复物种栖息地,构建相对稳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

  第一节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

  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力度,对赛加羚羊、普氏野马、蒙古原羚、红豆杉、珙桐、秦岭冷杉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优先实施抢救保护。开展甘肃鼹、灰冠鸦雀、蒙古原羚等狭域分布小种群野生动物保护和峨眉含笑、秦岭冷杉、庙台槭等极小种群植物的保存回归。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驯化和野外放归,探索建立野生植物集中迁地保护示范点,有效增加与稳定目标种群。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

  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监测,建立甘肃黄河流域濒危野生动物种质资源库。加强甘南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藏羚羊、黑颈鹤,祁连山河西走廊地区雪豹、野生双峰驼,黄河重要支流水源涵养区林麝、珙桐等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监测与评估,恢复和改善雪豹等旗舰物种生境。开展雪豹、华北豹、野骆驼等旗舰物种和兰属、杓兰属、独蒜兰等新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调查。按照国家工作要求,开展甘肃省大熊猫第五次调查工作。

  维护物种多样性安全。修订发布《甘肃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甘肃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甘肃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探索建立多部门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提升外来物种入侵综合防控能力。

  第二节严格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

  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严格禁止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和非法利用活动,特别是滥食野生动物行为,强化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监管。建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管理督查检查。建立健全罚没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接收管理机制,规范罚没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接收、保管和处置。

  开展野生动物种群调控。防范野生动物致害风险,对局部地区种群数量偏大、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野生动物,在科学评估基础上,有计划实施种群调控。对野生动物致人伤害或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予以补偿,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专栏12 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项目

  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加强珍稀濒危物种重要栖息地保护修复,开展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种质资源保存、人工扩繁、野外回归,促进野外种群复壮,连通生态廊道。建设野生动物救护场所、繁育基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基因保存设施。优先实施赛加羚羊、普氏野马、蒙古原羚、红豆杉、珙桐、秦岭冷杉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开展甘肃鼹、灰冠鸦雀、蒙古原羚等狭域分布小种群野生动物保护和峨眉含笑、秦岭冷杉、庙台槭等极小种群植物的保存回归。

  物种多样性安全项目。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提升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防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主动预警监测能力。

  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项目。开展以市州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单位的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查;开展甘南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祁连山河西走廊地区、黄河重要支流水源涵养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监测与评估,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开展珍稀濒危物种、旗舰物种、伞护物种和新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调查,推进黄河上游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甘肃省大熊猫第五次调查。

  第九章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统筹林草重点工程项目、政策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提升林草产业富民惠民成效。

  第一节 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实现脱贫地区生态宜居。完善脱贫人口参加的造林(种草)专业合作社(队)模式,推进从造林种草扩展到林草湿沙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抚育、有害生物防治、林草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推广等林草一体化建设。支持脱贫地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继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因地制宜开展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公园建设,形成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

  推进脱贫地区产业兴旺。推动木本油料、经济林果、林下经济、花卉、沙区产业和森林康养等生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现代生态产业体系。扎实推进核桃、花椒、油橄榄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打造绿色食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等品牌,创新产供销模式,鼓励经营主体发展电子商务,开展多方式线上线下对接,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加大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省级林业和草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强和稳定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明确管护责任、管护边界,做好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队伍管理、培训等工作。支持各类自然保护地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保护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生态管护,建立健全特许经营制度,吸纳本地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林草工程建设。

  第二节 推进经济林果产业提质增效

  优化产业区域布局。重点打造以陇南、天水为主的核桃栽培区,以陇南、陇中西南部和陇中南部为主的花椒栽培区,以陇南为主的油橄榄栽培区,以陇东和陇东南为主的苹果栽培区,以白银、酒泉为主的枸杞栽培区,以沿黄灌区、河西走廊和陇东高原为主的枣栽培区,以临夏、兰州、张掖为主的梨栽培区,以河西走廊为主的葡萄栽培区,以定西、天水、庆阳为主的沙棘栽培区,以白银为主的文冠果栽培区,形成并巩固“一县一业”“跨县成带”“集群成链”的特色经济林果产业格局。

  加大示范基地建设。高标准建设一批经济林果示范基地,推动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向优质、高效、生态、安全方向发展。进行栽培管理技术试验示范,加快技术集成配套创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提升经济林果品质。在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完善全省经济林果产业标准体系。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一批类型多样、资源节约、效益良好的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果品贮藏和加工能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等各类经营主体,依法依规推进林地流转,促进林果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冷链贮运、连锁经营、农超对接、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业和新型营销方式,扩大经纪人营销专业队伍。

  提高品牌培育及营销水平。打造定位精准、品质优良、品类丰富、受众面广且核心竞争力强的经济林果特色品牌,加快形成“甘味”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商标品牌协同发展、互为支撑的品牌体系。加快构建以大型专业物流贸易中心为龙头、产地交易市场为骨干,点线结合的流通体系。在充分利用和完善传统销售方式的基础上,重点利用现代互联网平台的长尾效应,最大限度扩大消费增量。

  第三节 加快发展种苗花卉业

  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推动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加强对珍稀、濒危、重要乡土乔灌木树种及草类种质资源的收集,建立林草种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推进小陇山云杉、陇南市油橄榄、静宁县苹果、兰州市紫斑牡丹等国家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争取启动实施民勤荒漠植物国家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建立健全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积极开展草种质资源普查,建立草种质资源库、资源圃及原生境保护为一体的保存体系,完善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评价鉴定、创新利用和信息共享的技术体系和平台建设。

  加大林草良种选育供应。以国家重点良种基地为龙头、省级重点良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为骨干,加大生态修复、乡土珍贵、特色林果、特色花卉和木本粮油树种的种子园、采穗圃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乡土树种草种采集繁育基地。开展草种资源引进、驯化选育、收集保存,加大优质草种特别是乡土草种、当家草种繁育,培育草种优势产区。建立林木、草种育苗生产和国土绿化、特色林果产业良种使用推广机制。建立健全省级良种补助制度,加强良种推广使用制度的执行力度。完善林草品种审定工作,加强种苗销售和使用监督。

  促进花卉业市场化发展。发展适销对路的高中档盆栽花卉、花坛花卉、观赏苗木、鲜切花及球根花卉产业,努力打造“甘花”品牌,培育壮大“美丽经济”。发展“互联网+”花卉苗木交易,推动花卉产业与休闲康养、观光旅游、科普教育、文创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以牡丹、芍药、玫瑰等为主的食药用花卉精深加工,提升花卉产业附加值。力争到2025年,花卉产业面积达到2万公顷。

  第四节 推动草产业和沙区产业发展

  加快草产业发展。推进林草融合,大力发展林间种草、生态种草、绿化种草,加大退耕地和低产田人工种草,大力发展以苜蓿为主的品种多样的优质牧草生产。优化草产业发展布局,巩固和壮大优质草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加大对优良牧草、生态绿化草种子研发和扩繁力度,积极发展适应性强、品质优、产量高、易商品化的草产品。建立完善草品种审定、评价、推广体系,扶持壮大草产业发展,加大草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扶持培育,支持草产品加工储藏。

  科学推动沙区生态产业。按照“多采光、少用水、新技术、高效益”理念,在酒泉、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白银市的沙区县,以节水灌溉为前提,建设一批水肥一体化节水栽培林果示范基地。在酒泉、白银、庆阳等市,科学利用现有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甘草、肉苁蓉、麻黄、黄芩、板蓝根等特色药用植物种植基地。结合沙化土地治理,在酒泉、庆阳、甘南适度发展特色牧草种植。

  第五节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

  建立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开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建,培育扶持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带动林下经济规模、高效发展。将示范基地作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展示窗口,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发展模式。

  加强林下经济产品认证。鼓励开展林果类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非木质林产品经营认证,优先将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产品纳入认证管理范围。探索建立林草、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林下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实现林产品的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控、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确保林下产品质量安全。

  健全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林下经济产品信息网络,及时发布产品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启动“互联网+林下经济”试点示范,鼓励发展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新业态,探索“林下经济产品生产+电商+城市终端配送”等多种经营模式。

  推进集体林权有序流转。鼓励承包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将“资源变资本、活树变现钱”,使农村林业资源向有能力、会经营的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林业大户和林业龙头企业等适度集中,促进林业规模经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

  第六节 探索推进森林康养产业

  优化森林康养环境。遵循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理念,科学开展森林抚育、林相改造和景观提升,丰富植被的种类、色彩、层次和林相。结合功能布局,有针对性地营造、补植具有康养功能的树种、花卉等植物,打造生态优良、林相优美、景致宜人、功效明显的森林康养环境。

  完善森林康养设施。依托已有林间步道、护林防火道和生产性道路,建设康养步道和导引系统等基础设施,充分利用现有房屋设施,建设森林康复中心、森林疗养场所、森林浴、森林氧吧等服务设施。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将森林康养公共基础、健康养老等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建设森林康养基地。建立全省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标准、质量评价及动态管理制度,推进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按照“环境优良、服务优质、管理完善、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的要求,争取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

   专栏13林草生态产业发展重点项目

  经济林果产业。通过优化核桃、花椒、油橄榄、苹果、枸杞、枣、梨、葡萄、沙棘等产业布局、示范项目带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建特色品牌,促进经济林果种植、加工、营销一体化融合发展。实施核桃、花椒、油橄榄产业三年倍增行动。

  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创建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县(示范基地)40个左右,建立较为完善的林下经济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森林康养。鼓励各地依法开展森林康养产业。在陇南、甘南、天水、平凉、庆阳等地优先探索开展森林康养试点工作,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试点基地,探索打造森林养生、森林体验、森林健身、森林休闲及慢生活休闲区等系列产品。

  草品种保护创新利用。在省内具备条件的区域,探索建立苜蓿、燕麦、红豆草、黑麦草、披碱草等适宜草种和乡土草种原种基地、草品种种质资源库,开展草品种区域试验和草种质资源保护,培育一批在生产和生态建设广泛应用、有育种潜力的栽培草种、野生草种。

   第十章全面推行林长制,强化林草资源监管

  全面推行林长制,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加强林草资源监管,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生态安全,实现林草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全面推行林长制

  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到2021年底,全省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组织体系。到2022年底,力争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省、市、县、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林长”的工作机制,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将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由林草部门提升到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到党政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林长调度指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的作用,通过建立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林长巡林、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完善调度、通报、考核以及责任区域资源清单、问题清单和提示督办等对接机制,保障各级林长履职尽责,确保林草资源保护、造林绿化、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林草质量和效益提升、防范重大森林草原灾害和生态风险、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加强林草资源监测监管等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节 严格林草资源监测监督

  构建林草资源监测体系。加快国土“三调”数据与林草湿数据对接融合,构建林草资源“一张图”。建立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以县为单位统筹整合林草管护力量,把生态护林员纳入林长制统一管理,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每块林草湿地有五级林长及护林员、草管员管理。建立林长制信息平台,探索建立“互联网+”林草资源实时监控网络,积极构建“天空地网”立体监测网络体系。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统筹林草监测技术力量,提升综合监测数据采集和信息核实能力。积极探索新技术、新设备在林草资源监测保护中的应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综合监测,加强技术培训,统一监测技术标准,规范技术流程,提高监测水平。

  强化林草资源监管。持续开展“天上看、地面查、网络传”的森林督查,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脆弱区、重点违法领域问题的监管,强化森林督查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生态护林(草)员选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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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巩固生态建设成效

  加快提升森林草原防火、林草生物防治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强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坚决守住绿水青山。

  第一节全面提升火灾预防能力

  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专业防、早期救、管行业工作原则,加强火险防范、火源管控、火情监控、早期扑救等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和阻隔系统、防火物资储备库、专职森林草原防火消防员驻训基地和防火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以及群众扑火队伍建设,建立与省应急消防救援队伍联动机制。全面完成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任务,积极推进成果应用。

  提升预警监测能力。针对全省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状况,综合利用“天空地”等监测手段,加强预警监测、通信系统建设,创新预警模式,提高火灾预测预报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拓卫星林火监测使用的星源,进一步完善卫星林火监测分级处理机制。继续加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完善瞭望塔配套设施。推进建设省级林草防火调度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加强“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系统”建设,积极推广使用“防火码”,提高主动掌握管控火情能力。组织开展全省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

  强化火情早期处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全面落实火灾预防地方政府责任制和林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并严格落实林草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与应急、气象部门的会商研判、预警响应、信息共享等协同联动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坚持带装检查巡护,及时准确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重点时段和重要节假日防火宣传,会同森林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野外用火违法行为。

  第二节提高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水平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完善《甘肃省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甘肃省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以35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依托,加强监测站点建设,完善监测网,推进省、市、县、乡四级监测网络建设,开展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普查。推广应用先进监测预报技术,切实做好红脂大小蠹、美国白蛾、枣食蝇、苹果蠹蛾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

  强化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建立健全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大力推进智能化、航空遥感、无人机和雷达等先进监测技术应用,加大关键时期、重点区域、重要草原生物灾害监测力度。强化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优先推广生物制剂、植物源农药、天敌调控、人工物理和生态治理等绿色防治措施,扩大统防统治区域。建设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综合治理和绿色防控试验示范区。根据草原有害生物危害特点和防治工作实际,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和实践,做好物资储备、机械维修、组织动员和技术培训。

  加强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建立健全秦巴山区和祁连山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特别是松材线虫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陇南、天水、甘南及白龙江和小陇山林区等重点区域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以疫情监测、疫源管控、疫情除治为重点,加大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复检力度,强化疫情检疫阻截,严格轻型疫区疫源封锁管控,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的疫木清零行动,力争到“十四五”末拔除疫区。组织实施甘肃省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全省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检疫封锁和应急防治等能力。

  加强防控宣传培训。加强光肩星天牛、杨树食叶害虫、针叶林和经济林病虫害、草原病虫害、林草鼠兔害等林草有害生物及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除治工作的宣传培训。广泛利用网络、电视、画册、培训、宣传车等形式,开展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宣传。采取多渠道、多层次防控技术培训,普及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知识和技术。

  第三节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

  加强疫源疫病综合监测。加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监测设施建设,配套监测设备,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监测防控基本工作需求。进一步完善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疫源疫病报告制度,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日常监测,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物种和重点动物疫情加大巡护和监测力度。加强监测防控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监测防控水平。

  提升疫源疫病防控能力。构建责任明确、各负其责的防疫责任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严密防范可能发生的野生动物疫情,及时有效切断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途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部门间沟通和协调,形成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合力。

  第四节 加强安全生产监测管理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针对行业特点和季节气候变化,建立安全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及时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持续做好监管队伍和一线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在加强常态化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的同时,健全完善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突能力。

  

  

  专栏14森林草原防火及有害生物防治重点项目

  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加快省级森林草原预警管理平台升级融合,建设全省林草防火调度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新建和升级改造一批视频监控系统,提高预警监测能力和林草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早期火情处理。协同应急管理部门,着力提升森林草原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整体能力,加强专业队伍装备配备、专业队伍营房、物资储备等多功能综合性基地、靠前驻防站点、野外实训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

  火灾防控基础设施。提升森林草原防火基础通信、应急指挥调度、数据中心共享等保障能力。加强重点林区防火道路、防火隔离带、防火物资储备库及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启动实施平凉市、定西市、临夏州等市州及迭山山脉、白龙江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加快实施定西市、陇南市、酒泉市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松材线虫病疫区监测、检疫及病木处置。积极控制华山松大小蠹、杨树蛀干天牛、中华松针蚧、松落针等病虫害,加快建立完善检疫御灾体系。完善现有森林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建设。启动甘肃省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完善草原鼠虫等生物灾害监测网络,做好草原鼠虫害应急防治,建立绿色防控示范区。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加强草原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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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强化支撑体系建设,促进林草高质量发展

  围绕加快智慧林草建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快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重点方面,加快构建林草综合支撑体系,夯实林草发展基础。

  第一节加快智慧林草建设

  加强林草大数据管理应用基础平台建设。以遥感、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林草综合监测数据为基础,建设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构建林草资源监督管理、预警预测、动态监测、综合评估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管理平台,提升林草资源管理水平,实现多维度、全天候、全覆盖监管监测。

  加快数据集成开发应用。建设全省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控制中心,利用“互联网+物联网+GIS+大数据”,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陆生野生动植物、重大生态工程等监测数据以及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沙尘暴预报、火灾预防防灾应急数据集成开发,实现全省各类林草业务信息化管理,为林草业务及指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专栏15智慧林草建设重点项目

  甘肃林草资源、国家公园大数据中心建设。规划全省林草信息化建设框架,结合数据现状,编制我省林草大数据资源信息化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全省自然保护地“天空地”监测一体化系统,优化数据传输途径,全面提升监测能力;整合全省林草系统现有业务系统,将多源异构数据集成、治理和分析,实现全省林草资源监测数据接入整合、智慧化应用以及多维可视化展示及指挥功能。

  第二节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强化基础应用研究。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科技支撑保障能力。以国家生态定位观测站、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和国家级沙尘暴地面监测站为依托,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的观测研究网络建设。开展抗旱造林种草、防沙治沙、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甘南高原泥炭地资源保护恢复、经济林和木本油料高效栽培、林草新品种培育及种质资源保护、草原碳汇、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林灌草复合生态系统建立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开展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价值研究评估。完善涉林草生态保护标准体系、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和主要林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构建开放竞争、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林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激励政策。大力推广成熟实用林草科技成果和技术,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机械在林业草原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保护修复国际合作与交流。建立健全引导林草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创新技术人员服务基层方式,继续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专栏16 林草科技研究推广重点项目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与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技术研究。主要开展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黄河上游甘南高寒草原区、河西走廊风沙区等生态系统脆弱区保护修复技术研究;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退化天然林修复、三北防护林退化林分修复及可持续经营等关键技术及困难立地条件造林技术研究。

  国家公园建设与保护技术研究。围绕祁连山、大熊猫、若尔盖国家公园及沙漠公园建设中的生物多样性保育技术与对策、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变化规律、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评估等开展科学研究。

  森林草原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与预警技术研究。森林草原火灾预警技术研究;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研究;林草与治沙装备研发。

  生态服务功能与系统健康监测与评估。开展森林草原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稳定性与健康评价;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及价值评估。

  特色经济林果产业高效栽培与提质增效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主要开展核桃、花椒、油橄榄、枸杞、文冠果、扁桃、榛子等特色经济林果高效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良种培育、林下经济及林产品精深加工与利用等技术研究。

  第三节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推动将道路、房屋、供电、饮水安全、通信网络建设等纳入地方政府发展计划。全面改善国有林场生产一线职工的生产、生活和居住环境,消除危旧管护用房带来的安全隐患。持续加强国有林场管护用房等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强林区林场道路建设,打通服务基层林业最后“一公里”。

  加快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和能力提升。建设一批标准化林业站(所),有效发挥林业站在服务乡村振兴和推行林长制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加强全省林业站等基层涉林机构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林业管理人员的理论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四节深化林业草原改革

  深化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拓展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健全完善国有林场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激发林场发展活力,推动国有林场绿色高效发展。完善全省集体林权制度,加快培育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林权流转、担保、贴息、分红等机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加农民产业增值收益。拓展和完善林地经营权能,稳妥有序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进山入林。健全林权综合服务平台。

  深化草原承包经营和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1〕81号)精神,不断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加快推进草原确权登记颁证,因地制宜采取承包到户、联户经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稳妥推进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国有草原有偿使用范围,探索创新国有草原所有者权益的有效实现形式。

  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林草系统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进一步梳理精简林草行政许可事项,对依法下放的事项做到“应放必放、因地制宜、分工明确、责任具体”;进一步规范业务指导和后续监管,积极修订权责清单,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断优化办事程序,精减申请材料,严把办件时限,提升网办效率。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承接好国家林草局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第五节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林草碳汇产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实现途径,研究建立林草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开展林草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鼓励充分利用林草碳汇实施碳排放权抵消。支持条件成熟的市(州)率先开展林草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碳汇造林和林草碳汇项目开发。

  健全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争取提高森林、草原、湿地生态补偿标准,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荒漠生态补偿机制。协调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建立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应用机制。探索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方法,推动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应用。加强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与评估。

  第六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治草

  完善林草法制保障。修订出台《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加快推进《甘肃省草原条例》修订工作,适时启动修订《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加快构建体系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林草法律制度体系。

  加大林草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资源。建立健全涉林案件快速查处机制,深入开展打击涉林草违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林草、检察、公安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查处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促进各方面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七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深入实施人才战略,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评价、激励机制,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优化环境,形成引才聚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干事创业氛围,积极推进人才政策创新,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持续激发人才活力,为林草事业发展和生态保护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加快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工作思路,努力建设并形成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引进培养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壮大林草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培养用好林业草原乡土专家,落实增加基层专业技术职称比例和林业正高级职称倾斜基层的政策。

  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强干部培训统筹管理,围绕国家生态战略和全省林业草原国家公园建设中心工作,提升培训实效,打造一流管理队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客观公正干部评价考核制度,促进干部职工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加强护林(草)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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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是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加快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各级林草部门要深刻认识林草建设在维护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方面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凝聚各方智慧力量,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抓好“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实施,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助推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加强规划组织衔接

  省级“十四五”林草保护发展规划是指导全省林草事业发展的综合性宏观规划。各地林草主管部门要在结合区域实际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区域“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与省级“十四五”林草规划及地区相关专项规划成果的衔接,科学确定本区域“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各级地方政府要落实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要及时组织林草主管部门,围绕“十四五”区域重点规划建设项目,科学确定年度实施任务,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第二节 强化规划落实监管

  各地、各单位要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的举措,对纳入“十四五”国家、省、市级林草保护发展规划的重点工程和重点任务,建立推进落实机制,确定建设时限,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及时组织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开工及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规划顺利推进;要将年度下达到本地区、单位的中央、省级和地方资金,优先用于规划中的重点工程建设,力争按期完成规划重点任务目标;要依法依规落实国土绿化用地,积极主动与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对接,依据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将造林绿化精准落实到小班地块,对接国土数据库,全面落到国土三调等资源调查数据图上;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项目调度和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配合开展规划和重大工程建设监测评估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果;要加强对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分析判断,及时开展评估总结,科学评价规划实施效果。

  第三节 加快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各地要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发挥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对标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政策,加强向国家部委的衔接汇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加大对我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资金支持力度。要结合政策搭建投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生态建设资金,争取国际相关机构、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专项资助、无息贷款等,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及荒漠等保护建设。要完善激励保障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参与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形成资金投入合力。多渠道支持黄河流域、青藏高原等重点区域和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受灾地区的林草生态建设及产业发展。

  第四节 大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自然生态系统省情宣传和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等作为普及生态保护知识的重要阵地,依托植树节、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爱鸟周及野生动物保护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林草生态建设、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富民产业发展、生态文化弘扬等方面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林业建设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推动生态工程全民共建、生态产品全民共享,创新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生态、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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