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372A/2022-172006 | 生成日期: | 2022-08-05 |
文 号: | 关键字: | 服务,志愿,记录,活动,是否 | |
所属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的公告 |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0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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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各相关单位: 2020年12月2日,民政部出台《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为了依法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确保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信力,维护志愿服务活动参与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要求,白银市民政局近期将对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和相关单位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现场抽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查对象 1.志愿服务组织。 2.慈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单位内部成立的志愿服务团体。 二、抽查内容 (一)志愿服务记录。 1.基本检查内容:志愿服务组织记录的志愿者基本信息、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评价、技能培训、表彰奖励情况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在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志愿服务记录;是否及时按规定将纸质记录录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等。 2.重点检查内容:志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内容等是否与志愿服务活动实际情况相一致;是否向志愿者发放了除必要补贴之外的报酬;是否将职务行为、有偿服务或者非公益性服务当作志愿服务进行记录与证明;是否存在假冒志愿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的行为。 (二)记录证明出具。 1.基本检查内容:志愿服务组织是否以志愿服务记录为依据,为志愿者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是否可以通过有其记录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查验等。 2.重点检查内容: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行为;是否以出具记录证明为由向志愿者收取费用或者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抽查安排 市民政局将组建抽查小组,对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和相关单位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逐步进行抽查。各县区民政部门将组建抽查小组,抽查本级志愿服务组织和相关单位。 请各志愿服务组织、相关单位依法规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如实做好志愿者时长记录,切实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开展自查工作、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白银市民政局 2022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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