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372A/2022-157530 生成日期: 2022-03-21
文       号: 市民发[2022]25号 关键字: 工作,服务,建设,社会,民政
所属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3-2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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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民政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银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7日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六个新白银”的目标,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确定任务,切实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1.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以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民政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

2.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白银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以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定走好新时代民政赶考之路。

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周密安排部署、积极宣传引导、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热潮,教育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全力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

二、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4.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各县区认真落实省、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格执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救急难”工作,提高救助精准度和时效性。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积极推进救急难慈善帮扶信息对接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专项行动。积极推广“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四个一”服务,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提高基层经办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实工作力量。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拓展核对范围,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全面开展核对工作。

5.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科学确定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适度拓展救助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落实财产豁免、低保渐退、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建立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比对长效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6.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优化监测信息平台,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及时比对人社、医保、残联等部门数据,定期开展监测预警,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实现对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早预警、早救助。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加大低保边缘家庭的摸排工作,不断健全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7.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开展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和容错纠错机制建设,畅通救助服务热线,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8.完善养老服务制度框架。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健全完善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制度。出台《白银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抓好落实。落实民政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服务规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规范》等标准。制定并落实《白银市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养老机构“两清单、两库、一细则、一计划”和《养老机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提高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成4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高质量完成“提高74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的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逐步推进普惠性居家养老服务。对2021年纳入省政府为民实事的9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全市各类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完成66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落实定期探视制度,推广“时间银行”“老年餐桌”、分散特困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服务等经验做法。持续排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行为。

四、健全儿童救助保护体系

10.提升儿童福利工作质量。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化保障。持续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医助学项目。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打造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服务一体化平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11.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能力建设。依法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督导。健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机制,配合开展“阳光工程2022”专项行动。推进限制和规范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建立基层工作网络,加强儿童主任能力和四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行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做好《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12.规范推进儿童收养工作。加强儿童收养业务培训,提升收养登记机关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建立鼓励国内家庭收养机构内病残儿童的支持政策。落实收养评估制度。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3.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等治理能力建设。完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探索乡镇(街道)服务和管理创新。征集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

14.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实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备案制度。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推动《白银市关于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6月底前完成30%的村委会规范化建设任务。健全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村(社区)普遍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委会设立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居委会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持续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集中整治社区机构牌子多、证明盖章多、达标考核创建多“三多”问题。完善基层议事协商制度,指导国家级试点单位平川区毛卜拉村和22个市级试点单位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工作。指导推动由乡镇(街道)主导,按照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和备案公布的程序适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突出乡村振兴、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扫黄打非、薄养厚葬、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内容。常态化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15.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做好《白银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指导平川区持续开展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和终期评估工作。不断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积极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基层治理示范工作。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动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

六、持续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

16.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继续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加快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社会组织业务与党建工作融合发展。

17.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按照数字政府建设要求,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全流程规范。会同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完善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和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

18.强化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强化社会组织治理体系建设,提升理事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创建服务品牌、提升业务能力和公信度。深化社会组织人才资源开发,推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品牌建设。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引导社会组织以评估促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人员、财务和活动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19.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持续实施《甘肃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税收减免政策,推进落实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等政策。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东西部协作和乡村振兴工作。

20.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财务审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制度。提升工作的预见性,注重防范“颜色革命”,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僵尸型”社会组织,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加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信息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一讲两坛三会”等工作。

七、稳妥规范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21.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坚持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认真落实《甘肃省设立镇标准》《甘肃省设立街道标准》,强化行政区划调查研究,全面摸清行政区划基础指标数据底数,编制《行政区划简册》。严格行政区划调整标准条件和申报要求,稳妥审慎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强化行政区划变更事项的组织实施和评估监督。加强业务宣传培训。严肃行政区划工作纪律,提高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22.规范地名管理工作。做好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抓好《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124号)贯彻落实,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前置审批,持续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强化地名管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常态化更新区划地名和界线信息。扎实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完成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23.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推进第四轮界线联合检查,牵头完成白银—武威段行政区划界线联检任务。开展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和街道管辖范围复核确认工作,全面提升界线管理水平。加强界线标志物管理维护,积极防范化解界线矛盾纠纷。持续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营造平安和谐边界环境。

八、持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能力

24.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深化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贯彻民政部要求,推动我市救助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应用“金民工程”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拓展“互联网+救助寻亲”工作。持续推进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工作。推动救助管理机构全面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做好第十个“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25.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发展。编制完成《白银市“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调整优化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范围。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配套文件。督促各县区加大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加快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推动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完善节地生态安葬政策措施。推动运用甘肃省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加强民政部门殡葬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做好殡葬领域舆情监测应对与处置,压紧压实各县区监管责任和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

26.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落实《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持续实施全市结婚登记“市内通办”。根据省民政厅安排,开展结婚登记“省内通办”试点,积极开展婚俗改革试点。推进县级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鼓励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设立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点,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扩大服务范围,延伸辅导内容。指导各县区加快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录入工作。引导更多群众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件,完成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回填,健全婚姻登记信息库。

27.推进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指导各县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探索“全程网办”。健全残疾人福利体系和帮扶体系,加快推进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推进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社会化照护工作。实施“福彩助残”公益项目。

九、积极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健康发展

28.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配套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提高慈善领域政务服务水平,依法依规开展慈善组织认定、规范公开募捐活动、加强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管理、强化信息公开监管。加强基层慈善组织力量建设,开展慈善相关人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推动专业化和职业化慈善组织团队建设。积极发展慈善信托,引导支持社会各界通过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慈善活动。持续开展村社互助“幸福家园”工程,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慈善。充分利用“中华慈善日”“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等时机,大力开展慈善宣传,弘扬慈善文化,探索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营造“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29.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稳步推行“1228”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模式,年内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17个。有计划、分层次组织专业社工和机构负责人外出培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社会工作发展经验。持证社工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80%以上。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政策,鼓励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大相关事业单位社工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力度。深化东西部协作社工人才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社会工作发展的先进理念、先进方法、先进实践,年内社工人才交流不少于10人次。

30.完善志愿服务体系。贯彻《志愿服务条例》,健全志愿服务体系,落实志愿服务政策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志愿服务激励嘉许、保险保障等制度建设。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在社会组织法人库中做好志愿服务组织的标识工作。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志愿服务站。结合常态化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文明办、团委等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活动,积极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推动志愿服务与社工、慈善融合发展,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

31.推进福利彩票安全健康发展。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投注站点运营能力。做好即开型福利彩票游戏发行销售工作,强化福彩公益宣传。加强福利彩票日常综合监管。

十、努力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32.推动实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民政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全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做好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出台并组织实施《白银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细化指标任务,推动任务落实。做好“养老”“殡葬”“社区”3个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33.推动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深入贯彻全省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制定出台全市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并抓好实施。加强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梳理编制和推行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流程图和格式文书样式及规范用语指引。加大民政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和宣贯实施力度,推进民政系统标准化试点单位示范创建和观摩推广。

34.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深化“互联网+民政服务”,严格落实全市民政系统20项政务服务事项和27项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严格执行民政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两轻一免”清单。认真落实《甘肃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版)》。按照省民政厅部署,大力推广使用“掌上民政”APP,推进民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可办”。管好用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35.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加强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舆情监测、信访、民政统计、公文处理等工作。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实施全市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加强新时代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全面落实平安白银建设民政部门职责任务,推进综治维稳反邪教和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

36.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精准、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双零”目标。推进民政系统疫苗接种。织牢织密社区防控网络,引导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开展疫情防控培训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7.抓紧抓实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健全民政领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重大风险防范工作,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基层民政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面完成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化解风险隐患。

十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8.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刻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把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体现到各个环节,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维护核心、紧跟核心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牢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39.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总结党史学习教育成功经验,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努力建设模范政治机关,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讲政治、抓落实。

40.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和改进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41.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做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发挥选人用人激励导向作用。从严监督管理,持续深化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制度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和“三方面”干部培养力度。努力建设政治过硬、素质优良、担当作为的新时代民政干部队伍。

附件:2022年全市民政重点工作量化指标任务分配表


附件

2022年全市民政重点工作量化指标任务分配表

量化指标

任务分配

牵头科室

1

建设4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靖远县2个、会宁县1个、景泰县1个。

养老科

2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45%

各县(区)所辖养老机构全面完成。

3

实施全市66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会宁县246户、靖远县300户、景泰县23户、白银区57户、平川区34户。

4

培训194名养老护理员

会宁县40名、靖远县40名、景泰县40名、白银区40名、平川区34名。

5

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1个

景泰县殡仪馆附属工程。

社会事务科

6

建设公益性骨灰堂1个

会宁县公益性骨灰堂。

7

建设公益性公墓4个

靖远县双泉公墓、景泰县公益性公墓、白银区公益性公墓、平川区仁寿山公益性公墓1期。

8

年内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不少于17个

会宁县3个、靖远县4个、景泰县3个、白银区4个、平川区3个。

慈社科

9

东西部协作年内社工人才交流不少于10人

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在3县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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